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资讯中心 >

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11-09 10:08:50 浏览:



有不少专利申请人咨询乐知网律师这一问题,关于 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条件 的详细内容,由于咨询的人较多,有一定的普遍性,乐知网已写成参考文章。

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主体适格,即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并且是实用新型的发明人或权利所有人;
 
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即该实用新型应具有新颖性,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并且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其他条件,申请文件应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什么是专利权强制许可?


专利权一般强制许可 一般强制许可是指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给予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专利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知局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1、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2、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适用一般强制许可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申请者获得强制许可的是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这里的单位应理解为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行政管理单位不能申请。

2、申请实施强制许可的对象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而非外观设计专利。

3、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或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

专利权特殊强制许可 特殊强制许可是当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出现时,为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专利局有权决定对专利权人的专利给予强制许可使用,以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保障公众的利益。

特殊强制许可具体包括:

1、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或者为了公共的目的的强制许可。

2、为了公共健康目的药品类专利权的强制许可。

3、半导体技术的强制许可。

《专利法》规定,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为半导体技术的,其实施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情形。

专利权交叉强制许可 交叉强制许可又称为相互许可,是指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依赖于前一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施,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后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给予后专利权人实施情况下,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前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更多关于 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条件 的内容,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申请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