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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质审查费用什么时候交?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11-06 14:43:09 浏览:


专利实质审查费用什么时候交?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应当在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起三年内缴纳。
 
发明专利审查是先进行初步审查,再实质审查,所以,向国知局提出实质审查申请应是在初审合格后,实质审查费的缴纳,从初审通过起,到申请日(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专利费什么时候交

 
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九十五条 18个月内。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国知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知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知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知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知局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三个月内,向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专利法》第四十一条 国知局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

专利申请人对国知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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