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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商标协会商标国际抢注预警报告》讲解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4-06-14 15:50:42 浏览:



今天,乐知网律师 给大家分享: 《中华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讲解,《中华商标协会会员企业商标国际抢注预警报告》讲解。



《中华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讲解


《中华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已修订通过。

涉及知识产权条款,摘编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三条 国家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保护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科学技术人员应当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知识产权的能力,提高知识产权质量。

第三章 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 第三十二条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所形成的科技成果,在不损害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授权项目承担者依法取得相关知识产权,项目承担者可以依法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联合他人共同实施转化、许可他人使用或者作价投资等。

项目承担者应当依法实施前款规定的知识产权,同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就实施和保护情况向项目管理机构提交年度报告;在合理期限内没有实施且无正当理由的,国家可以无偿实施,也可以许可他人有偿实施或者无偿实施。

项目承担者依法取得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知识产权,为了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无偿实施,也可以许可他人有偿实施或者无偿实施。

项目承担者因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知识产权所产生的利益分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改革,探索赋予科学技术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制度。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所形成的知识产权首先在境内使用。

前款规定的知识产权向境外的组织或者个人转让,或者许可境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独占实施的,应当经项目管理机构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对批准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章 企业科技创新 第四十五条 国家保护企业研究开发所取得的知识产权。

企业应当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第八章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 第八十二条 国家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国内外优秀科学技术人才合作研发,应对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探索科学前沿。

国家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和科学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和发起组织实施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国家完善国际科学技术研究合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伦理、安全审查机制。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九十二条 国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信贷、投资等方面支持科学技术应用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保险机构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开发保险品种,促进新技术应用。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零二条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科学技术研究基地、科学仪器设备等资产和科学技术文献、科学技术数据、科学技术自然资源、科学技术普及资源等科学技术资源的信息系统和资源库,及时向社会公布科学技术资源的分布、使用情况。

科学技术资源的管理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所管理的科学技术资源的共享使用制度和使用情况,并根据使用制度安排使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保密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商标协会会员企业商标国际抢注预警报告》讲解


由中华商标协会商标海外维权委员会主办的《中华商标协会会员企业商标国际抢注预警报告》发布会暨海外维权研讨班举办。

中华商标协会副秘书长南平、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综合业务处处长朱瑾在发布会上致辞。

暨南大学法学院讲师许清博士、腾讯公司知识产权部副总监望娟、股份合伙人兼国际商标事业部总监王合锋等嘉宾在研讨班上发表演讲并与学员互动交流。

南平副秘书长在致辞中介绍了中华商标协会和商标海外维权委员会的基本情况以及协会过去已经开展的商标海外维权工作,他分析了中国企业在商标海外保护中面对的国际形势、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阐述了中华商标协会在搭建商标海外维权交流平台和建立商标海外维权机制方面的工作计划与发展设想,表示将从多角度积极探索和开展有关支持会员企业进行商标海外布局和海外维权的相关工作,助力企业“走出去”。

中华商标协会商标海外维权委员会秘书处负责人郭琨宣读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综合业务处朱瑾处长题为《面向新时代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的致辞。

朱瑾处长介绍了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期开展的知识产权海外保护相关工作情况,她表示,中国正在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新形势带来的既是新的挑战,也是新的机遇,希望企业、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主体能在海外维权和纠纷应对工作中各自充分发挥作用,综合施策、共同发力, 整体提升知识产权涉外维权能力和水平。

南平副秘书长发布《中华商标协会会员企业商标国际抢注预警报告》。

报告显示,企业商标在海外被抢注的现象出现阶段性缓和,抢注范围亦有所收窄,但被抢注主体和抢注地域存在高度的重叠性和延续性,中国企业商标海外维权的形势依然严峻。


《中国城市知识产权指数报告》讲解


《中国城市知识产权指数报告》发布。

报告显示,知识产权指数前10强城市依次为:北京、深圳、上海、广州、成都、南京、杭州、武汉、西安、合肥。

前10强城市中绝大多数都是经济发达城市。

从地域上看,华东区域占绝对优势,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均位于该区域;其次是华南区域,有深圳和广州两个城市上榜,而华北、华中和西南三个区域,均只有一个城市入围,分别是北京、武汉和成都。

从知识产权产出水平、流动水平、综合绩效和创造潜力等四个一级指标排名来看,北京在产出水平位、流动水平、创造潜力等方面均位列第一;深圳在知识产权的综合绩效方面的优势突出;上海在知识产权流动水平和综合绩效方面均排名靠前。

报告显示,按七大区域划分,知识产权总指数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华北、华南、华东、华中、西南、东北、西北。

其中,华北、华南、华东、华中区域城市知识产权总指数得分在均值以上,西南、东北、西北区域城市知识产权总指数得分低于平均值。

华北、华南两大区域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并驾齐驱”,在七大区域中具有显著引领优势。

报告还对比了七大区域城市知识产权四项一级指标,在知识产权产出水平指数方面,华南区域城市排名第一;在知识产权流动水平指数方面,华北区域城市排名第一;在知识产权综合绩效指数方面,华东区域城市排名第一;在知识产权创造潜力方面,华北区域城市排名第一。

报告建议,一方面,我国需要不断完善知识产权顶层设计,要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提高供给质量,时刻与国家总体战略目标保持相适应,制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助力我国经济实现发展方式、经济结构的高质量调整和转变;另一方面,要提高知识产权制度供给质量,强化知识产权多环节、全链条保护,多手段结合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还需统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与世界创新保持同频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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