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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介绍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工作介绍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4-06-14 15:58:59 浏览:



今天,乐知网律师 给大家分享:《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介绍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介绍 。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介绍


日前,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原则,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

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鼓励企业间正常技术交流合作,保护所有企业合法知识产权;要让群众吃得放心、穿得称心、用得舒心。

《要点》对全国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工作作出安排,涉及6方面、34项任务。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介绍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按照《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要求,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原则,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执法联动,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

一、深化重点领域治理和产品监管 (一)加强互联网侵权假冒治理。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以服装鞋帽、妇幼用品、老年用品、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数码产品、装饰装修材料、食品、化妆品等消费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在线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

深入推进查办电子商务领域产品质量违法案件,加大重点时段抽查和打击力度。

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组织开展“剑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视听作品、电商平台、社交媒体、在线教育等领域存在的侵权盗版行为,着力规范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知识分享等平台的作品传播秩序。

强化对大型网站版权重点监管。

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

强化互联网企业监管,继续加强网站备案、IP地址、域名等基础管理,完善违法违规网站处置流程,严格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管理。

指导和督促互联网企业特别是网络交易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长效治理机制。

加快网络信息内容执法体系建设,全面清理整治网上涉侵权假冒违法违规信息。

研究编制电商平台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管理标准,建立健全治理电子商务平台侵权盗版制度。

(二)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

加强农村假冒伪劣商品治理,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农村市场环境。

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其配件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推进进出口侵权假冒治理。

开展“清风”“龙腾”行动,聚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统筹进出口双向监管,严厉打击跨境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中欧班列陆路运输进出口商品和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监管,强化进出口高风险货物和重点航线监控。

加强对生产企业及输出日用品、机电产品、电子产品等重要商品的集散地和大型专业市场监管,强化国际展会、交易会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充分发挥驻外经商机构和驻外代表处职能作用,加强对外沟通协调和对境外中资企业、商户服务与教育引导。

依法加强跨境寄递监管。

推动企业加强境外售后服务、净化产品分销渠道。

(四)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依法查处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恶意抢注和商业标识混淆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商标专利侵权假冒、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犯罪活动。

组织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

(五)加强重点市场监管。

对侵权假冒案件多发、问题较多、影响恶劣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贸市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经营者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市场开办主体责任。

(六)严格寄递环节监管。

宣贯落实《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在收寄验视环节加强对各类侵权假冒商品查验力度,严格落实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相关要求,加强和规范邮件快件安全检查,严防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寄递渠道。

(七)严格重点产品监管。

围绕事关生命健康、财产安全重点产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

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开展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组织开展消毒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及时向社会通报违法企业和不合格产品;推进消毒产品网上备案巡查机制,加强案件查处力度。

依法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铅蓄电池行为。

严格车用燃油监管,重点加强车用汽柴油质量监管,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假劣车用油品、不达标车用尿素以及柴油车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行为,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炼油厂和加油站点。

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八)加强商标专用权及其他商业标识权益保护。

组织开展“铁拳”专项行动。

以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为重点,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指导加强商标权行政保护,遏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

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中加强对企业名称权和商标权保护。

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

制定出台商标侵权判断标准。

(九)加强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打击假冒专利行为。

针对电子商务、高新技术等重点领域,以及展会、进出口等重点环节,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

深化重点领域专利行政执法,加大对假冒专利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十)严格版权保护。

开展版权专项整治,完善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集中查处一批侵权盗版大案要案。

组织开展“秋风”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线上线下销售非法盗版出版物行为。

加强印刷复制发行行业监管,建立印刷复制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开展网络出版物发行治理。

深入开展版权保护预警工作,加强对院线电影的专项保护。

举办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规范版权秩序。

加大文化市场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动漫市场规范整治行动,严查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十一)加强地理标志保护。

健全地理标志保护体系,加强重点领域地理标志保护监管,严肃查处侵权假冒地理标志行为。

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建立地理标志保护多元共治工作格局。

(十二)强化植物新品种保护和林草种苗市场监管。

加大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假冒植物新品种及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种苗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农、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行为。

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年专项行动,推动追溯管理实施,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地区、重点主体监管。

以林草重点工程和种苗交易市场为重点,开展全国林草种苗质量抽查和“双随机”检查,加强林草种苗生产、使用全过程监管。

(十三)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

加强软件资产管理,扩大联合采购范围,巩固机关、中央企业和金融机构软件正版化成果。

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及重要行业软件正版化。

推进机关软件正版化督查全覆盖,加大企事业单位检查力度。

聘用合格的第三方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公布检查结果。

推进软件正版化与信息化建设相融合。

(十四)健全无害化销毁。

加大侵权假冒商品无害化销毁力度,健全规范侵权假冒商品销毁登记、保管、审批、执行、监督等程序,完善侵权假冒商品销毁主管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的信息共享与通报机制,确保应销毁尽销毁。

指导各地公布并定期更新本地具有环境无害化销毁能力的单位名录。

组织开展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销毁活动。

协调组织各地定期开展无害化销毁。

(十五)查处侵权假冒涉税案件。

加强侵权假冒涉税案件线索移交,严肃查处相关税收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行业和领域税收专项整治,强化侵权假冒惩治效果。

三、严惩侵权假冒违法犯罪 (十六)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完善情报导侦,强化线索研判和集约打击,提升与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部门协作效能。

聚焦民生、涉外、公共安全领域,围绕重大、恶性案件,组织专案打击行动。

深入开展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昆仑”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犯罪。

(十七)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重点办理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假冒犯罪案件,加强对重点案件、新型案件的研究指导和督办。

持续深入推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

通过立案监督、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抗诉等多种方式,加强法律监督。

(十八)深入推进司法保护。

依法加强侵权假冒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案件审判工作。

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改革,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专业审判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合理布局。

依法严厉打击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依法适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惩罚性赔偿,依法从严惩处侵权假冒犯罪行为。

四、推进法规制度建设 (十九)推动完善法律法规。

推进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侵权假冒相关立法工作,推动制定修订著作权法、专利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加快相关司法解释、政策起草制定工作。

(二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推进侵权假冒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将侵权假冒处罚等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依法依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推动优势征信机构整合归集侵权假冒和产品质量信息,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对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曝光和惩戒,进一步规范采购市场主体行为,维护采购市场秩序。

加强快递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信用监管。

(二十一)推进完善两法衔接。

深化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衔接配合,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发挥全国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作用,进一步规范案件信息管理和应用。

(二十二)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继续将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活动纳入平安建设 考核评价体系,优化考核评价指标,落实地方责任。

对侵权假冒长期高发地区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整改。

(二十三)推动区域协作联动。

总结推广京津冀、长三角、泛珠三角、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地区经验做法,加大省际间执法协作指导力度,扩展区域协作范围,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联席会议,推动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执法协作。


全国知识产权保护议题介绍


全国会议期间,共收到提案5709件。

立案的提案4849件,并案的提案118件,转为意见和建议的提案742件。

据介绍,此次会议提案总体质量明显提高,选题更加聚焦,调研更加深入,意见建议的科学性、可行性显著增强。

提案的内容集中度高,围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建立健全制度和执行机制等问题,分别提出提案699件、528件、666件、487件、308件。

知识产权相关提案主要包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修改、知识产权助力脱贫攻坚、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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