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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专利证书电子化的介绍,全面推行异议案件网上申请的介绍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4-06-14 16:17:08 浏览:



今天,乐知网律师 给大家分享: 全面推行专利证书电子化的介绍,全面推行异议案件网上申请的介绍。



全面推行专利证书电子化的介绍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数字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提高专利审查服务信息化和便利化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全面推行专利证书电子化。

当事人以电子形式申请并获得专利授权的,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下载电子专利证书;以纸质形式申请并获得专利授权的,按照《领取电子专利证书通知书》中告知的方式下载电子专利证书。


全面推行异议案件网上申请的介绍


为进一步提升商标异议申请电子化水平,推动商标事业绿色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将全面推行商标代理机构异议案件网上申请。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业务,原则上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申请,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二、本通告发出之日为全面提升商标代理机构异议案件网上申请的“过渡期”,商标代理机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尚无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账户的代理机构请尽快申请注册。


《关于商标电子申请的规定》的介绍


为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我局积极推行商标注册电子化。

为保障电子化进程的顺利推进,我局制定了《关于商标电子申请的规定》,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公布。

现对规定内容做如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 集商标电子申请和商标文件电子送达等功能于一体的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全面上线运行。

为进一步规范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商标电子申请行为,体现对商标电子申请的特别要求,提高商标电子申请使用率,同时明确行政机关职责,保障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的高效运行,根据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功能设计,以《商标网上申请暂行规定》为基础,我局起草制定了《关于商标电子申请的规定》。

二、制定过程 根据商标电子申请工作的实际需要,我局先后赴杭州、上海、重庆进行调研,召开专利代理机构、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共8场,走访3家电商企业平台,就电子送达制度进行座谈。

在此基础上,起草《关于商标电子申请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向各单位、法院系统、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收集到的各方意见共计34条,我局对意见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对明确代表人的含义、规定提交不符合要求电子申请文件或材料的法律后果、明确提交电子申请时间和电子送达时间等意见进行了吸收采纳,最终形成《关于商标电子申请的规定》。

三、制定的主要思路 在制定思路上,规定的体例和具体内容根据商标法有关数据电文方式提出申请的规定,在商标注册申请及后续程序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商标电子申请的提交要求和提交程序,厘清电子申请与纸件申请的区别,确保电子申请在商标注册申请及后续程序中的效力,使商标法的规定在实践中更具有可操作性。

四、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共十三条,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明确适用范围和相关概念 我局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开通的各类商标电子申请业务都适用本规定,且随着系统的不断完善和开发,适用范围也会逐步扩大。

商标电子申请是指当事人将商标申请文件以符合规定的电子文件形式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出的申请。

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是指我局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以电子文件形式向当事人送达商标文件。

(第二、三条) (二)提交商标电子申请的注意事项 为保证当事人能够顺利使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商标电子申请,规定了当事人在提交申请前需签订《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使用协议》,进行用户注册,如实填写用户信息。

当事人可以自行办理电子申请事宜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第四、五条) (三)提交商标电子申请的相关要求 当事人以电子形式提交商标申请文件或材料应当遵守规定的文件格式、数据标准、操作规范和传输方式,提交时间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提交内容以我局保存的档案、数据库记载为准;电子申请提交后,我局不再接受以纸件形式提交的后续材料,但是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交对应的纸件材料、实物证据等。

(第六至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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