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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管理策略与品牌价值实现论坛介绍,商标组合申请和分开申请有什么区别?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4-06-14 16:26:42 浏览:



今天,乐知网律师 给大家分享: 商标管理策略与品牌价值实现论坛介绍,商标组合申请和分开申请有什么区别?

商标管理策略与品牌价值实现论坛介绍


商标管理策略与品牌价值实现论坛在中国知识产权年会上举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赵刚出席论坛并致辞。

赵刚指出,商标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商标法律制度对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赵刚表示,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有关部门一道,深入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积极推动商标品牌建设,在持续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引导企业更加注重商标品牌培育、不断加大商标品牌保护力度、积极推动商标品牌国际合作等方面稳扎稳打、狠抓落实,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中国的商标注册申请量连续多年稳居全球商标申请量第一名。

中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商标大国,但还不是商标强国,许多商标还仅仅是单纯的法律符号,没有形成消费者的口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标还不多,要更加努力,争取早日成为商标强国,造福中国,造福世界。


商标组合申请和分开申请有什么区别?


答:

商标组合申请注册,使用时应按注册证核准内容使用,分别使用时不得打注册标记。

好处在于节省费用。

商标每个部分单独注册的好处在于,每一部分单独享有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更大;商标每一部分单独使用可以打注册标记,组合也可以打注册标记,使用更灵活便利;增加了申请人的无形资产。

缺点:较组合商标费用更高。


商标被撤三后是否可以申请办理续展?


【案情回顾】 2022年4月12日,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复议申请人)就其持有的某注册商标(以下称涉案商标)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复议被申请人)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复议被申请人经审查,作出《商标续展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理由为“该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经被撤销”。

复议申请人不服该决定,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

本案经复议审理后决定维持复议被申请人作出的《商标续展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复议申请人未就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决定】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依照该规定,申请办理续展的商标应当为已注册商标,未核准注册或者虽已注册但又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注册的商标已非注册商标,不再予以续展注册。

依照《商标法》相关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自撤销公告之日起终止。

因此,撤销公告日才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终止的时间。

在有的涉及续展的复议案件中,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已经生效,但并未刊发撤销公告。

此时如果仅依据已生效的撤销决定而径行认为该注册商标已经丧失专用权,从而不予核准该注册商标的续展申请,与法律规定相违。

商标注册部门应当在补齐相关程序的基础上再对续展申请作出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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