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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知识产权保护行刑协作介绍,江苏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介绍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4-06-14 16:44:44 浏览:



今天,乐知网律师 给大家分享:江苏知识产权保护行刑协作介绍,江苏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介绍。



江苏知识产权保护行刑协作介绍


江苏知识产权局共同签署《江苏知识产权保护行刑协作协议书》,宣布共同成立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行刑协作办。

三方将以依法行政、注重实效、合作共赢的原则,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执法协作、联合执法、认定鉴定、服务企业、数据共享、联合培训、联合宣传等九个方面深入开展协作。

该办公室系全国首家多部门合作成立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刑事司法保护协作办事机构,旨在贯彻《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动健全江苏知识产权领域“两法衔接”制度。

该办公室设立在江苏知识产权局,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江苏范围内公安机关和知识产权执法部门、管理部门在查处侵犯专利、商标、地理标志违法行为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及日常沟通工作。


江苏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介绍


近日,江苏印发《关于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分类分级保护工作的通知》,探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分类分级保护,持续深化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

《通知》包括完善数据知识产权分类分级保护机制、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实践、探索数据知识产权运用、构建协同保护工作格局四个主要方面,制定了推动制度构建、丰富应用场景、制定标准规范等十一项具体举措,持续推动数据知识产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再添新助力。


江苏淮安特大著作权侵权案讲解


10月20日,江苏淮安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淮安检察院诉北京欣盛建达图书有限公司、北京宏瑞建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被告人王某等11人侵犯著作权案。

据了解,该案由“童话大王”郑渊洁北京皮皮鲁总动员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实名举报,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安部及最高检察院4部门挂牌督办,经查明印刷、销售侵犯著作权书籍100余万册,被侵权出版社21家,总码洋(总定价)9000余万元,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被列为2022年度全国“打黄扫非”十大案件之一。

经查,2022年4月以来,王某为牟取更多利润,以其实际经营的欣盛公司、宏瑞公司为掩护,取得销售图书许可,从犯罪嫌疑人柴某某、郭某某处购买侵犯著作权的书籍印刷文稿,交由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5人进行印刷,并贴上浙江省苍南县吴某某印制的“防伪标识”。

书籍印刷后,王某安排漆某某等5人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销售,再从仓储点通过物流发货,形成制版、印刷、储存、运输、销售、制作防伪标识的完整链条。

为躲避侦查、迷惑客户,其有意将相关环节分离,在北京接单、在河北印刷、在淮安发货。

为让人难以识别,王某还特地从正规渠道购买极少量正版书籍,挂在网络平台,进行盗版、正版混搭销售。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单位和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及王某等11名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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