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你想搜
申请专利
如何申请专利
专利代理
发明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
商标代理
知识产权
专利申请流程
商标分类
怎么申请专利
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
专利侵权
专利申请费用
知识产权代理
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转让
商标申请
专利产品
专利申请网
外观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
PCT申请
专利网
实用新型专利
商标注册流程
专利查询
专利申请代理
商标侵权
商标注册费用
申请商标
商标注册代理
专利检索
商标申请流程
中国商标
发明专利
商标注册公司
商标
中国商标注册网
商标注册网
商标转让
商标网
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
专利权
外观专利
专利申请公司
美国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
PCT专利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知识产权保护
欧洲专利局
专利诉讼
申请专利多少钱
外观设计专利,外观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
外观设计专利期限
外观设计
咨询热线
182-1095-870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7号
电话:182-1095-8705
邮箱:2101183472@qq.com
电话:182-1095-8705
邮箱:2101183472@qq.com
美国商标使用证据样本标准介绍,美国专利法判断发明新颖性和创造性方法讲解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4-06-14 16:59:47 浏览: 次
今天,乐知网律师 给大家分享: 美国专利商标局商标使用证据样本标准介绍,美国专利法判断发明专利新颖性和创造性方法讲解。
美国专利商标局商标使用证据样本标准介绍
近日,美国专利商标局颁布新规,要求商标审查员加强对商标使用证据样本权威性的检查,提高商标使用证据样本的标准。
美国专利法判断发明专利新颖性和创造性方法讲解
美国专利法下判断某项发明是否满足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要求涉及prior art的概念。
一、Prior Art(现有技术)的定义与重要性 Prior Art在美国专利法35 USC § 102条款中定义,指的是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存在并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它是判断发明是否满足新颖性和创造性要求的重要参考。
如果一项发明在申请日之前已经被公开或成为公众知识的一部分,那么它可能就不具备新颖性;同时,如果现有技术中的技术内容与发明的内容非常接近,以至于发明的内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那么该发明可能就不具备创造性。
二、Printed Publication(印制出版物)的解读 法律定义:虽然“printed publication”字面意思可翻译为“印制出版物”,但其法律概念远不止于此。
根据美国专利法,它包括了所有公众可以获取的资料,不论其形式如何。
这包括但不限于出版的书籍、期刊、毕业论文、会议材料、产品介绍、公告等。
关键在于资料的内容是否已经成为公众知识的一部分。
公众可及性(Public Accessibility):资料是否构成“printed publication”的关键在于其公众可及性。
即使资料没有广泛传播或只有少数人知晓,只要它是可以通过合理途径为公众所知的,就可以被视为“printed publication”。
三、本案关于“Printed Publication”的争议 本案争议焦点是Cisco提出的Sourcefire商业产品的用户说明书是否构成“printed publication”。
原告认为该说明书仅在购买产品后才能获得,且产品售价高昂,因此不属于公众可以通过合理途径获得的资料。
然而,复审委员会和上诉法庭均认为,由于有证据表明在两年内有多位客户购买了该产品并获得了说明书,且没有保密要求,因此该说明书是可以通过购买产品或从其他客户处复制获得的,具有公众可及性,因此构成“printed publication”。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对故意侵权、惩罚性赔偿、律师费承担标准作出澄清
2022年9月28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就SRI Int’l。, Inc。 v。 Cisco Sys。, Inc。案(下称“SRI案”)作出判决,澄清了专利故意侵权、惩罚性赔偿、承担胜诉方律师费的审查标准。
一、案情 SRI案涉及网络监控和分层事件监测与分析技术的两项美国专利。
陪审团认定思科的产品侵犯了这两项专利,并裁定思科支付高额赔偿金及认定故意侵权。
随后,思科对判决提出质疑,地区法院维持了陪审团的裁定,并判决思科支付额外的惩罚性赔偿金和律师费。
二、故意侵权与惩罚性赔偿 故意侵权的判断标准:
上诉法院明确,故意侵权的判断标准与诱导侵权的判断标准不同。
故意侵权仅要求“蓄意”或“故意”的侵权行为,而非达到“肆意、恶意和不诚信”的程度。
这一澄清为故意侵权的认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惩罚性赔偿的考量:
虽然故意侵权是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之一,但并非唯一标准。
地区法院在决定是否施加惩罚性赔偿时拥有自由裁量权,需要考虑侵权人的诉讼行为、规模和财务状况、伤害动机等因素。
本案中,思科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网络公司,其诉讼策略被认为是极具侵略性的,为对方和法院制造了大量不必要的工作。
这种行为被认为是施加惩罚性赔偿的合理依据。
三、律师费承担 根据《美国专利法》35 U。S。C。 § 285,法院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判决胜诉方获得律师费。
这通常发生在诉讼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方式极不合理或诉讼地位具有实质性优势时。
在本案中,思科的诉讼策略被地区法院认定为“最具侵略性”的,且其诉讼行为给SRI和法院带来了大量不必要的工作。
因此,地区法院判决思科承担SRI的律师费是合理的。
更多关于 美国专利商标局商标使用证据样本标准介绍,美国专利法判断发明专利新颖性和创造性方法讲解 的资讯,可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专利代理 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