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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利权益改革,发明人可以成为专利申请人的重要一员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1-11-23 14:26:47

 
乐知网小编为专利申请的人介绍一下知识产权领域中,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利权益改革,发明人可以成为专利申请人的重要一员。
 
受现行《专利法》职务科技成果属国有资产规定限制,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受到影响。
 
西南交大探索相关改革,利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赋予高校的完全成果处置权和奖励权,将职务科技成果的“纯粹国有制”变成“国家和个人混合所有制”。
 
个人或科研团队、学校、学院三方按7∶2∶1分配,让科研人员真正分享到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
 
通过专利权人变更:发明人团队组建的公司可以与西南交大共同持有专利权。
 
这项改革改变了过去‘教授拿不走股权,学校干不成科技成果转化,政府得不到科技型企业’的局面。
 
改革首次从学校制度层面确认了职务发明人对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使职务发明人“晋升”为与学校平等的共同专利权人。
 
如今,职务发明人只需持高校盖章文件,即可到知识产权局完成专利分割确权手续,大大减少了职务科技成果确权分割的冗余程序和时间。
 
 
1.试点单位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内部管理与奖励制度,制定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明确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共享的条件、程序、方式和份额、收益分配和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等内容,同时要充分听取科技人员的意见,并在单位内公示公开。
 
2.试点单位与成果完成人或完成人团队(以下简称成果完成人)之间,通过约定方式,分享共同拥有职务科技成果产权的权利,成果完成人可享有的权属比例由试点单位与成果完成人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3.既有职务科技成果,经成果完成人向试点单位提出申请,试点单位通过权利人变更、协议约定后期转化收益比例等方式,进行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归属分配。
 
4.新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试点单位与成果完成人之间,通过共同申请知识产权、协议约定等方式共享职务科技成果产权。
 
5.试点单位拟放弃知识产权的职务科技成果,单位至少提前30天通知成果完成人。
 
6.试点单位通过职务科技成果转让或许可取得的净收入,以及作价投资获得的股份或出资比例,成果完成人按照所占的职务科技成果产权份额取得相应收益比例。
 
7.试点单位对在成果转化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的奖励,单位可从成果转化收益部分中给予奖励,也可与成果完成人事先约定共同给予产权激励或现金奖励。
 
8.试点单位转化职务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不上缴国库,扣除对成果完成人和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和报酬后,统筹用于调节教学、科研、实验设计与开发、辅助人员和专门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等的收入分配,以及科学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
 
9.试点单位对科研项目完成人、职务发明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奖励,以及面向企业和社会承担的科研项目、开展技术服务,所获得的收益中发给科技人员和团队的劳务报酬支出部分,不受当年单位绩效工资总额限制。
 
10.试点单位应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机制,加强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管理、组织和协调,成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
 
11.试点单位自主决定职务科技成果的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不需要审批或备案。
 
12.试点单位应制定职务科技成果使用、处置的程序与规则,应当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
 
13.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试点单位领导在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
 
14.支持试点单位科技人员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推动科技人员深度全程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对于试点单位与成果完成人通过职务科技成果确权,作价入股成立的混合所有制公司,将按规定优先给予科技计划项目支持。
 
15.试点单位以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对涉及科技人员以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无需报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定价方式确定价格的,工商部门依法办理相关企业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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