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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知识

2019年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商标侵权典型案例汇总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0-01-16 23:47:13


2019年,商标局贯彻落实“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要求,以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为重点,全面推进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有效保护了中外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为推动市场主体运用商标品牌战略实现创新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商标局开展了查处商标侵权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经筛选核实后最终10个案例获选。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查处侵犯五粮液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移送案件通知书,反映其查扣了一批当事人周桂郎销售的使用今世缘、海之蓝、五粮液等商标的白酒,经厂家辨认系商标侵权商品。经查,2016年8月,当事人在其经营的清河区尊泰酒业经营部内结识了上门推销的中年男子许某,得知其手中有大量以次充好的灌装酒。当事人试卖一箱假酒后尝到甜头,随即联系许某购进侵权白酒并通过门店销售。当事人销售的涉案侵权商品包括今世缘典藏10年、今世缘国缘淡雅,洋河天之蓝、海之蓝、梦之蓝及五粮液等品牌,共计678瓶。依据淮安市淮阴区物价局价格认定分局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书和当事人陈述,累计违法经营额8.79万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的侵权行为。
 
上海市闵行区查处侵犯伯尔梅特BERMAD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当事人上海伯尔梅特公司于2014年至2016年从正常销售渠道采购价格相对较低、带有BERMAD商标的红色消防阀与蓝色减压阀,通过刷漆改色的方式将阀体改造为绿色的数控电液阀。当事人还把采购阀门产品中的垫片取出,换成自行采购的垫片。通过上述改造方式,当事人对外销售仿冒绿色数控电液阀64台,含税销售额146.4275万元,至案发时仓库内剩余尚未销售的电液阀17台,违法经营额合计187.0838万元。当事人未经伯尔梅特BERMAD商标注册人以色列伯尔梅特股份公司许可,擅自改装冒充高价商品销售的行为,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所指的商标侵权行为。闵行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阀门产品17台,罚款561万元。
 
福建省厦门市查处侵犯纪梵希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厦门海关缉私局转来的案源线索后,于2016年10月21日在被举报地点发现大量无中文标识的国际知名品牌化妆品,涉及纪梵希、海蓝之谜、科颜氏、祖玛龙、馥蕾诗、SK-Ⅱ等多个国际知名品牌化妆品,案值高达300余万元。经相关品牌权利人鉴别,涉案化妆品大多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经查,当事人美贷贸易(深圳)有限公司利用两家淘宝网店“美货贸易”和“名批发”销售假冒国际知名品牌化妆品,网店电脑终端、货物收发地址均在厦门。由于案值已达立案追诉标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1月16日将案件移送厦门市公安局处理。
 
湖南省衡山县查处侵犯佑惑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湖南省衡山县公安局沙泉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曹俦涉嫌非法加工食品,当即向当地工商所反映。3月20日,衡山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曹俦家中存有大量加工包装完成的商标为佑惑的“四季优美·随便果”及包装盒、添加剂和加工机器。由于金额巨大,当事人涉嫌犯罪,办案机构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并成立联合执法专案组调查取证。
 
经查,2016年12月,违法当事人费家驰、彭涛等人先在广州某地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佑惑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减肥保健食品。迫于严打的高压形势,两人与汤立果商议将加工窝点转移至衡山汤立果的老家。汤立果出面租用曹俦住房非法加工食品,并通过微商平台销往福建、湖南、四川等地。2017年3月,费家驰、彭涛又将加工点转移至永州、娄底等偏远的农村地区。2016年12月17日以来,当事人费家驰、彭涛、汤立果等人非法生产、销售侵犯佑惑、佐丹力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减肥保健食品,总金额达150万元。此案已由衡山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诉讼。
 
山东省青岛市查处侵犯斯凯奇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工商分局根据举报对位于李沧区向阳路商场购物中心的SKEWRONS专柜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华莎利(北京)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鞋在鞋跟、鞋尖或鞋底位置印有带边框的S形标志,商品标价签上印有“斯凯奇鞋”或“斯凯奇速跑鞋”字样。该分局依法下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扣押275双涉嫌侵权产品。斯凯奇、均为斯凯杰美国公司注册商标,斯凯杰美国公司从未授权当事人使用上述注册商标。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所指的侵权行为。李沧工商分局参照《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权裁量标准》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275双侵权鞋,罚款人民币59.341万元。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拒不执行该行政处罚决定。李沧工商分局于2017年9月8日依法向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当事人强制执行。
执法机构及时申请强制执行,维护了法律尊严。
 
北京市工商局丰台查处侵犯味多美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当事人北京美多味科贸有限公司自2016年7月5日至2017年4月12日,在其经营场所从事加工制售面包、饼干、蛋糕及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活动。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将与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第3218375号及第8567069号注册商标近似的“美多味”和“médowe”字样使用在门头牌匾以及向消费者提供的塑料袋上。店外牌匾上使用的“美多味”字样与第3218375号注册商标味多美相比,组成的三个汉字相同,排列顺序相反,且与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各门店牌匾上的“味多美”颜色均为白色,背景色均为红色系,整体近似。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认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所指的商标侵权行为,并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带有“美多味”及“médowe”字样的塑料袋,罚款221.15万元。
 
北京市工商局海淀查处侵犯海贼王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当事人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在多家手机软件运营平台上使用“口袋海贼王”和“街机海贼王”作为游戏软件名称并提供下载安装使用。两款游戏界面及宣传页面中使用了“口袋海贼王”和“街机海贼王”图标。消费者通过下载软件客户端可在手机上在线使用上述两款游戏,并可通过购买虚拟货币充值消费。乐汇天下公司共计收取游戏分成款2937万元。
 
北京随手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7日和2010年3月21日获得核准注册第6240022号和第6240023号海贼王图文组合商标。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认定当事人乐汇天下公司违反《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2017年6月16日,海淀工商分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罚款2937万元。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查处侵犯泰山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当事人张奎从济南好运泉酒业有限公司购进散酒后,租赁店铺销售。门面上方使用“泰山散酒茶叶”的招牌,酒坛、酒瓶上使用“喜缘泰山酒庄”且“泰山”字样较为突出,在经营场所的广告牌、货柜、手提袋等物品上突出使用泰山标识。泰山及图是山东泰山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准注册在酒商品上的注册商标,有效期至2023年2月28日。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泰安市泰山区工商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没收侵权散酒,销毁侵权商标标识37枚,罚款19.51788万元。听证阶段,当事人未提出任何异议,但在缴纳罚款案件执行完毕后,向泰山区法制局提出复议。泰山区法制局经过反复审查,最终维持泰山区工商局对本案的处罚决定。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查处侵犯迪奥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辖区内某科技园仓库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涉及科颜氏(Kiehl’s)、迪奥(Dior)、贝玲妃(Benefit)和馥蕾诗(Fresh)等四大品牌72个品种的商品59904件。当事人吕连巍无法提供涉案商品的合法来源和相关授权证明。经查,当事人自2015年12月起租用涉案场所从事品牌化妆品的经营活动,利用自己和他人的身份信息在淘宝网上注册名为“薇薇的裸心谷”的店铺用于进货、名为“薇薇小妖代购批发”的店铺用于销售。执法人员通过调取后者交易记录发现,自2015年至案发,该店铺共完成交易7598次。根据涉案商品在当事人经营淘宝店的销售价格计算,现场查获涉案商品的案值为467.92万元。经对上述商品的抽样送检以及商标权利人的辨认,涉案72类商品中有23个品类的13775件商品被认定为侵权商品,案值达163万元。鉴于涉案侵权商品货值金额巨大,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于2017年3月23日将此案依法移送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后经调查,该案当事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一案的案值达500余万元,与案件有关的1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中已有10名被批捕并提起公诉,剩余6名取保候审。
 
浙江省义乌市查处侵犯LOCK&LOCK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根据阿里巴巴提供的线索,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前往某地下室检查,发现当事人韩振熙通过淘宝网销售标注“LOCK&LOCK”字样的帆布箱,涉嫌侵犯第15301696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现场查获标注“LOCK&LOCK”字样的帆布箱4620个。经查,当事人韩振熙在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江西上饶生产标注“LOCK&LOCK”字样的帆布箱并在淘宝开设店铺销售。至被查处时,当事人生产销售标注“LOCK&LOCK”字样的帆布箱销售额达45万元,现场查获的帆布箱经义乌市涉案物品认证中心评估价值为11万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因当事人生产销售商标侵权的帆布箱经营额达56万元,已涉嫌犯罪,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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