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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知识

商标近似的判断原则有哪些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0-01-31 11:13:40


商标是否近似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我国《商标法》虽将商标近似作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一种行为,但对具体认定商标近似的方法却未提及,而《商标法解释》为上述问题提供了一些判断思路。
 
一、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是否能够注意到区别
 
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有关的消费者,以及与前述商品的营销有紧密关系的其他经营者。相关公众的含义理解,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相关公众包括两类:一类是与商标所示的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二是与商标所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营销有紧密关系的其他经营者。
 
消费者,是指普通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相关公众的界定及注意程度受商标所示商品的属性、类型等因素的影响。如果是一般大众消费品,如第25类服装上申请的商标,在近似判断时,主要考虑的是一般的消费者;而对于较专业的产品如汽车、乐器、电话等,在近似判断时,主要考虑的就是类似领域的专业人士。
 
经营者,不论其从事该行业有多少年,相较于普通消费者,从事该行业的经营者对其产品或服务都会更内行,商标关注度更高,经验也比普通消费正丰富很多。
 
一般注意力,是指给予某一事务以普通的关注。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前,并不会对想要购买的商品的标识有什么认识。购买时,也不会对产品标识仔细区分,而只是凭头脑中对商品的一般印象,按照一般的方式去判断,不会刻意观察比对。但是,一般注意力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受到商品环境、价格、信息背景等因素的影响。例如,消费者在购买不同价格的商品时,对各商品的注意程度就不一样。像生活用品类的商品如洗衣粉等,价格较低,消费者的谨慎程度较低,注意程度就低,容易发生混淆。而针对贵重物品时,如汽车,就会事先对其产品的性能、参数等进行充分了解,仔细考量,这种情况下注意程度就会变高,不容易发生混淆。此外,地域因素也会对消费者有影响,比如两个中文商标在以中文为母语的消费者眼中更易于区分,而对于非以中文为母语的消费者则易产生混淆的可能性。
 
二、商标的整体比对与主要部分比对
 
整体比对,是指对商标的整体构成、外观形式等进行综合观察,看给人的整体视觉印象是否近似。
 
主要部分比对,,是指对商标起主要识别作用的如文字、字母、图形等部分内容进行比对。
 
三、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我国《商标法》第8条、第9条定:显著性,指商标“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也就是能够标示产品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的属性。
 
显著性是商标的核心要素。对于商标的保护强度、商誉、保护范围都有重要意义,商标显著性越高,消费者越容易认识或者说注意到该商标,也就越容易将该商标与其他标识进行区别。
 
知名度是商标经过持续长久使用,并经过大量的宣传推广而形成的。消费者对某商标的认知程度常与该商标使用的时间长短、宣传投入、荣誉取得、该商标商品所处的地域、市场份额以及售后服务等有关。知名度较高的的商标,代表着被相关公众知晓和接纳的程度比较高,市场价值更大,更易将其代表的商品品质传达给消费者,因此在被其他标识仿冒时,公众更容易发生混淆或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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