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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知识

商标专用权质押是什么,怎么办理?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0-02-09 11:45:46

 
商标专用权的质押属于权利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按照质押物的不同种类,可将质押分为动产质押、不动产质押及权利质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和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商标局制定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对商标专用权质押的有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文件:
 
(一)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式附后);
 
(二)出质人及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三)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四)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五)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
 
(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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