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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知识

商标申请书范例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0-02-16 21:38:15

 
商标注册申请书,是提交商标注册请求时需要填写的规范制式表格。以下由乐知网商标代理人为您详细介绍该如何填写。
 
1.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应当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名称。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以及所附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还应当在姓名后注明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在英文栏内填写英文名称。
 
  共同申请的,应将指定的代表人填写在“申请人名称”栏,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应当填写在“商标注册申请书附页——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列表”栏。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
 
2.   “申请人国籍/地区”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3.   “申请人地址” 
 
  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
 
  不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详细填写中英文地址。
 
4.   “国内接收人” 
 
  “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邮政编码”栏供外国申请人填写。外国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国家知识产权局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国内接收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
 
  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5.   “国内接收人地址”
 
  “国内接收人地址”是指外国申请人指定的国内接收人的地址,并非申请人的通讯地址。
 
  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各种文件是按照申请人地址以挂号信的方式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文件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6.   “商标申请声明”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以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本栏声明。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内容进行选择,并附送相关文件。
 
7.   颜色组合商标、商标指定颜色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即在“商标申请声明”栏内勾选“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并且在商标图样框内粘贴着色图样。商标指定颜色的,是指商标图样为着色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申请时不要勾选“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在商标图样框内粘贴着色图样即可。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除应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颜色组合商标的构成要素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商标图样应当是表示颜色组合方式的色块,或是表示颜色使用位置的图形轮廓。该图形轮廓不是商标构成要素,必须以虚线表示,不得以实线表示。
 
  (2)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文字说明、色标、商标使用方式应填写在“商标说明”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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