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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知识

我国商标保护制度遵循哪些原则?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0-02-28 12:39:05

 
一、注册原则
 
只有经过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专用权通过注册取得。不管该商标是否使用,只要符合商标法的规定,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后,申请人即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是由注册原则派生出来的重要程序性原则之一。由申请书提交的时间先后来决定商标专用权归谁所有,便于确定权利。
 
因此《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三、诚实信用原则
 
该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要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
 
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中,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尊重他人利益,对待他人事务就像对待自己的事务一样,以保证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不得损人利己。
 
四、自愿注册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是指企业使用的商标注册与否,完全由企业自主决定。
 
《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五、集中注册、分级管理的原则
 
根据市场经济和商标自身的特点,商标注册应打破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状态,由商标局统一集中负责商标的审查、核准注册工作,其他任何机构都无权办理商标注册,明确了集中注册的原则。分级管理则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在本地区开展商标管理工作。
 
六、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相并行的原则
 
对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选择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侵权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据被侵权人提供的有效证据或者自己调查时取得的证据,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并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还可以同时对其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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