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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知识

商标在淘宝网作为二级域名使用是否属侵权行为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0-03-07 10:05:05

 
广州市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已注册领证的 OKBAG 商标,(已领证的类别为:35类,38类,42类),正式开始电子商务网站的营运是专门从事网上皮具箱包销售的电子商务网站。
 
近期发现:okbag 已在淘宝网 的二级域名上有他人注册并经营和我们网站同类的皮具箱包商品,淘宝网的二级域名为: okbag.taobao.com 请问,我们公司注册的35、38、42类 okbag 商标,在淘宝网内注册 OKBAG 二级域名是否属侵权行为?
 
如果 okbag 注册商标作为二级域名属于侵权行为,我们该通过何种途径进行上诉?
 
在法律上我们很难找到二级域名相同的侵权案件参考,也不知道我公司注册的35、38、42类别商标是否有法力保护到类似 okbag.taobao.com 的二级域名, 恳请您们能作出解答 
 
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域名问题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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