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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知识

商标优先权是什么意思,哪种情况能享受优先权?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0-08-27 21:16:47

 
    什么是商标优先权?
 
    我国最新颁布的《商标法》对于商标优先权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二十五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第二十六条 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通过上述法条可知,商标优先权,其实是一种享有在先申请日的权利,即使其申请行为在后。
 
    由于商标实行先申请制,即相同的商标和相同的商品或者服务类别,谁先申请,商标专用权就归谁,因此为了给一些特殊情况下提前公开但来不及申请的申请人进行补偿,便提出了优先权制度,给申请人预留一定的窗口期来保持自己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商标优先权不是自动获得的,而需要申请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主动提出,并且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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