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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知识

什么是证明商标,证明商标申请有哪些要求?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0-09-19 12:24:25

 
我国《商标法》规定,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证明商标的申请人资格:
 
证明商标,应由某个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由其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册人不能使用。
 
只要申请使用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这一特定的品质并与注册人履行规定的手续,就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
 
证明商标申请所需文件:
 
1、《商标注册申请书》,应当按照填写说明规范填写。
 
2、 加盖申请人印章的证明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检测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3、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4、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证明商标申请注意事项:
 
1、《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示申请已被核准。
 
2、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3、申请注册的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被提出异议的,如果申请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异议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4、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在提出申请之后但尚未核准注册前仍为未注册商标,仍须按未注册商标使用。如果使用该商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影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该行为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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