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商标资讯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商标注册 > 商标资讯 >

“双十一”商标:为何一个“防御性商标”却备受道德谴责?|商标资讯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0-06-26 15:26:42

 
小编作为商标从业者,不是要帮阿里洗白,只想站在商标注册的角度看看这件旧事,到底谁在夸大其词?
 
当年临近双十一,阿里巴巴 突然亮出“双十一”注册商标,在媒体上发布一份通告函,要求媒体不要为其他电商企业发布带有“双十一”字眼的促销广告。
 
京东站出来发表了“抗议书”,指责阿里违背“互联网精神”和公平竞争原则,试图“垄断电子商务市场”。
 
 
然而,并没有哪家公司能够说出阿里注册双十一商标犯了什么法。
 
阿里真的是“抢注”了双十一商标吗?
 
抢注狭义是指“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注册该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竞争行为。
 
“双十一”概念本来就是阿里在09年11月11日开始举办的促销活动。
 
从商标申请日期看,阿里最早提起双十一系列商标的申请是2011年。
 
无论从商标的原创者还是从在先使用者看,阿里注册双十一商标,均属于合理注册、并不是抢注行为。
 
阿里注册双十一商标,是垄断行为吗?
 
我国反垄断法第三条的规定,垄断行为包括以下几种:①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②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③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反垄断法对垄断行为的定义中并没有一条法条明确适用于阿里注册商标这一行为,何况它注册双十一商标也没有侵犯他人在先的权利,按照时间线,阿里自身就是在先权利人。
 
注册商标拥有专用权,所以,阿里2014年发布的那份通知函,站在法律保护的角度,也没有不妥。
 
那么,“双十一”商标争议何来?
 
先来看看“双十一”商标,通过商标查询,发现阿里申请的双十一商标,包含了如“双11网购狂欢节”、“双十二”、“双十一狂欢节”、“双十一”等。
 
虽然在2012年一度在第35类注册成功,但经过2014年那场“商标大战”之后,在2015年,该商标已被默默地撤销了。
 
商标的争议撤销,一般来讲,像双十一这样,在使用中逐渐丧失了“显著性”的商标,通常是容易被人提出无效宣告。
 
什么是对已注册商标的“争议撤销”?
 
争议撤销又有两种情况,一是不当注册,二是恶意注册。
 
不当注册主要是所注册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将一些不得注册商标的标志注册为商标。
 
阿里的双十一商标应属于因“不当注册”而被商标局主动撤销的情况。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了不得作为注册商标的三种情形,其中第就包含了“缺乏显著特征”的情形。
 
双十一这个概念在历经多年发展后,从天猫的自有购物狂欢节,逐渐扩大成为一个广泛社会性概念,提起双十一,人们的反应几乎都认为是“电商打折”。
 
所以,这才是阿里已经注册成功的双十一商标后来被撤销的原因。
 
这件事情教会了我们什么?
 
维权时间有时越早越有利,在12年注册成功获得商标权利后阿里并没有立即站出来声明自己拥有商标权利,而是在14年双十一已经发展成一个社会性概念的“节日”之后,才站出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避免商标名沦为“通用名称”的尴尬:一个标志在注册时不是通用名称,但在标志的使用中,因为各种原因失去商标应有的显著性,从而由一个商业标志逐步变成通用名称。
 
这类情况不只在阿里一家身上发生,耳熟能详的“优盘”、“吉普”商标案,这样的事屡见不鲜。
 
除了维权意识淡薄、主张商标权利的时间太晚,也由于商标权人的商标保护意识不足,没有在一开始就考虑到商标保护。
 
按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属于通用名称或描述性标识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京东在监测对手商标注册情况时,掉以轻心,事后又不走法律途径、不敢大胆采用确认不侵权之诉来争取,何尝不是自己商标策略的失误呢?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发明专利申请,商标申请 业务)
 
更多专利申请,商标注册问题,欢迎咨询
 
TEL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