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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摊上商标纠纷,被指侵权 |商标资讯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0-08-04 00:13:56

 
 
顺丰嘿客是顺丰线上到线下的尝试,曾经被寄予厚望,但最后却以亏损逾10亿惨淡收场。
 
就在顺丰嘿客模式遭到质疑时,嘿客商标又“出事”了。
 
成都尹先生称顺丰嘿客商标侵权。
 
尹先生称,顺丰使用的“嘿客”商标侵犯了其“黑客”商标权利,正着手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裁定顺丰“嘿客”商标无效。
 
尹先生称早在2003年就申请了“黑客”商标,2005年该商标正式注册。
 
在嘿客门店开业前,顺丰分别申请了“嘿客”和带笑脸“嘿客”的商标。
 
而尹先生也在顺丰之后申请了“嘿客”商标,但先于顺丰之前获得“嘿客”商标的注册证。
 
尹先生认为,顺丰带笑脸“嘿客”商标侵犯了其“黑客”和“嘿客”商标权利。
 
首先,“黑客”和“嘿客”,从字形和读音上基本无法区别对待。
 
据《商标法》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尹先生认为,顺丰带笑脸“嘿客”商标不具有“替他人推销”这一服务项目,但“嘿客”门店却有这一服务内容。已向顺丰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顺丰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下一步不排除诉讼的可能性。
 
这次顺丰嘿客商标使用和商标局核定的范围存在差异,这是事实。
 
嘿客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价值无法估量。
 
届时,尹先生可向顺丰提出侵权赔偿。
 
顺丰嘿客门店已陆续更名为“顺丰优选”。
 
对于顺丰“嘿客”侵权一事,代理律师表示不认同。“嘿客”商标的在先申请人是顺丰,尹先生在顺丰之后申请,但最后批下来的却是尹先生。他们正跟商标局沟通,希望能顺利解决这一问题。
 
根据商标注册原则,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公告时,坚持申请在先为主、使用在先为辅的原则。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
 
所以,这是双方的一个争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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