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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商标被撤销,商标被无效,商标到期 这三个难题?|商标资讯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0-08-06 22:45:35

 
商标注册后有三难:
 
一、商标被撤销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这两种情形非常好处理,只要商标注册人在商标注册成功后,规范的使用注册商标,就可以避免此类情况。
 
法条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让商标申请人将商标合理的利用起来,创造价值。
 
二、商标被无效宣告      
 
违反《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商标是属于禁止注册的条例、缺乏显著性或者是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由商标局主动宣告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请求商评委宣告注册商标无效。
 
如:由于优盘这个商标,沦为行业通用词,不再具备显著性,最终被宣告无效。
 
还有一种情形是恶意抢注知名商标、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情形。
 
这种情形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从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评委宣告无效。
 
为了规避这两种情形,乐知网小编建议商标申请人,不能选择《商标法》规定的禁注条例去申请商标;商标不能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如商标、专利、版权、姓名权等,最后商标注册成功后要合理行驶商标权,这样才能避免商标被他人宣告无效。
 
三、商标到期            
 
商标注册有效期是十年,从商标注册公告日起算。
 
如果商标期满还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年内办理商标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还有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
 
如果期满未办理续展的该商标将会被注销。如果商标权人需要继续使用商标,一定要在续展期内及时办理续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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