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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商标是否侵权如何界定?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0-09-01 19:55:55

 
服务商标,也称为服务标记、劳务标志等,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例如提供餐饮服务的“海底捞”等。
 
服务商标在实际中界定是否侵权,主要判断以下几点:
 
1、在相同或者类似服务上,擅自使用与他人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服务商标的;
 
2、在相同或者类似服务上,擅自将与他人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服务名称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服务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服务商标标识的;上述行为主要是指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该服务行业所使用的、带有他人服务商标标识的物品(如餐饮业的餐具等);
 
4、利用广告、宣传媒介或者其他引导消费的手段,擅自使用与他人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服务商标,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5、故意为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提供场所、工具、辅助设备、服务人员、介绍客户(消费者)等便利条件的;或者为侵权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带有服务商标标识的物品等便利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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