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你想搜
商标代理
专利申请
申请专利
知识产权
专利申请流程
发明专利申请
商标分类
知识产权代理
专利转让
专利申请费用
专利侵权
怎么申请专利
如何申请专利
专利网
专利申请网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申请代理
专利产品
外观专利申请
商标申请
实用新型专利
PCT申请
商标注册
专利代理
专利查询
商标注册流程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侵权
专利检索
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
申请商标
专利
商标注册代理
商标申请流程
中国商标注册网
商标注册公司
中国商标
商标注册费用
商标注册网
商标
商标网
专利申请公司
商标转让
外观专利
外观专利名称
外观设计专利,外观专利
专利权
专利代理,怎么申请专利
软件著作权登记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版权登记流程
欧洲专利局
美国商标注册
北京知识产权代理
著作权登记
商标注册,商标转让
作品著作权登记
美国专利查询
版权登记
咨询热线
182-1095-870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7号
电话:182-1095-8705
邮箱:2101183472@qq.com
电话:182-1095-8705
邮箱:2101183472@qq.com
商标申请服务:提供商标使用证据的相关政策说明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1-04-26 11:52:52
一、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
2.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上;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二、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场所,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堂装饰、菜单、价目表、办公文具、信笺以及其他与指定服务相关的用品上;
2.商标使用于和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如 提供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等;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服务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三、以下情形,不被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1.商标注册信息的公布或者商标注册人关于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的声明;
2.未在公开的商业领域使用;
3.仅作为赠品使用;
4.仅有转让或许可行为而没有实际使用;
5.仅以维持商标注册为目的的象征性使用。
四、仅提交下列证据,不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1.商品销售合同或提供服务的协议、合同;
2.书面证言;
3.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物证、视听资料、网站信息等;
4.实物与复制品。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1.不可抗力;
2.政府政策性限制;
3.破产清算;
4.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
六、当事人可以声明使用前案证据材料:
1、当事人于在先的撤三案件中,已经提交过使用证据,且相关使用证据能够证明本案中商标使用行为的,可不再重复提交。前案使用证据应在使用时间、使用的商品/服务、使用的商标标识三方面与本案一致或重合。
2、当事人需要使用前案使用证据的,应随《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交回相关书面声明,说明前案(撤三案件)相关的申请号及商标注册号,以便审查员查阅。未予以说明或说明不清晰无法查阅的,视为本案未提交相关证据。
3、当事人在本案中提交了使用证据,同时声明使用前案使用证据材料的,如果前案证据材料与本案提供的证据材料有冲突或不一致的,审理时以本案证据材料为准。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发明专利申请,商标申请 业务)
更多专利申请,商标注册问题,欢迎咨询
TEL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关键词: 商标申请 商标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