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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专利权的产品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发明专利申请 商标申请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1-03-26 10:43:59



        以经营为目的销售专利产品,无论是否知晓其为专利产品,均侵犯了专利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
 
        但是,如果不知道销售的是专利产品,且能够提供该产品合法来源的,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的法条如下:
 
        1、专利法
 
         第七十条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五条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且举证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对于权利人请求停止上述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行为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诉侵权产品的使用者举证证明其已支付该产品的合理对价的除外。
 
  本条第一款所称不知道,是指实际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
 
  本条第一款所称合法来源,是指通过合法的销售渠道、通常的买卖合同等正常商业方式取得产品。对于合法来源,使用者、许诺销售者或者销售者应当提供符合交易习惯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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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专利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