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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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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和费用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2-02-17 22:38:15

 
        韩国的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算。
 
        韩国的实用新型专利不同于中国,其需要经过实质审查程序,因此授权率低于中国。据统计,约有5.6%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发行审查意见通知书直接作出授权决定,约94.4%的申请案件,平均发行1.05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经实质审查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约有45.2%的案件被作出授权决定。
 
        另外,韩国的实用新型专利可以与发明专利类型互换。自申请日起至收到第一次驳回决定书30日以内(可延长60日)或者缴纳专利登记费之前,申请人根据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向,可在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之间进行类型变更。但是,请求变更的专利申请,必须重新经过实审请求以及实质审查才可授权。
 
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
  发明人或发明人的代理人可向 KIPO 提交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
  文件要求:
    申请人必须向 KIPO 提交下列文件:
    a.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是法人的,法人名称和营业地);
    b.发明的标题和优先权日期(如果要求优先权保护);
    c.申请文件中必须有发明的内容、附图的简要说明、详细说明书和权利要求;
    d.附图;
    e.摘要;
    f.如果有主张优先权,应提交优先权文件及优先权申请正副本的韩语版本(如果要求申请人提交韩语版本优先权
      文件)。
  优先权:
    自专利申请提交 1 年之内,申请人可享有优先权。上述优先权文件应自享有优先权开始 16 个月内提交,未在此阶
  段内提交的,不享有优先权。
 
2.形式审查
  KIPO 检查专利申请人提交的文件,确保所有的要求符合专利申请的形式要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符合以下几项内容的将被拒绝注册:
  申请类型不明确;
  没有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
  申请内容不是以韩语书写;
  申请书没有包含详细说明和附图;
  申请提交后,申请人不是韩国居民或在韩国没有居所,没有委托韩国代理人。
  如果申请符合上述条件,KIPO将会分配一个申请号,并审查该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其他形式要求。如果发现申请文件中缺少部分信息,如委托书或代理人的名字,将会发出修订通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日期之内进行修正。如果申请人没有在指定日期内进行修正,该申请将会被驳回,并且视为从未提起过。
  更多内容,参见 KIPO《专利审查指南》。
 
3.请求实审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提交后 53 年内,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KIPO 开始进行实质审查。如果 3 年内没有提出实审请求,则该专利申请视为撤回。
 
4.实质审查
  根据专利法,一项实用新型专利被注册应满足 KIPO《专利审查指南》以规定的相关要求。
  
5.决定授权登记
  如果审查员没有发现不予注册专利的内容,则发出决定注册通知。
 
6.注册
  当申请人收到同意注册决定,应在 3 个月内支付前 3 年的年费作为注册费来进行专利注册。
  如果申请人没有在 3 个月内支付注册费,申请人可以在接下来的 6 个月内支付双倍费用进行专利注册。
  如果申请人自决定授予专利通知后 9 个月内未支付注册费,则该专利申请被视为放弃。
 
7.公告
  审查员发现没有拒绝注册的理由,申请人支付注册费后 KIPO 公开专利注册。专利公告公布专利后,任何人可以提出专利异议,异议期为 3 个月。
 
8.发出驳回通知
  审查员发现根据专利法规定拒绝注册的理由,将向申请人发出驳回理由通知,申请人在适当时间内可以进行修正。
 
9.修正
  在受到驳回理由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进行书面修正,之后可以要求重新审查。
 
10.重审
  书面修正内容没有消除驳回理由的,将进行最终驳回。书面修正内容消除了驳回理由,将准予注册。
 
11.驳回
  对修正案进行审查后,发现拒绝注册的理由依然没有消除,则驳回注册申请。
 
12.就驳回决定提起申诉
  当事人不服知识产权局驳回注册的决定,可申诉至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委员会,要求撤销该决定。
  KIPO 下设五个审查部和管理支持部、管理改革与公共关系部、工业产权政策部、信息政策部、客户支持部等,设有审计监察部、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委员会、国际知识产权培训学院以及首尔分局等下属机构。
  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委员会由审判委员会和上诉委员会组成,主要负责解决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方面的纠纷,开展专利申诉和无效宣告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和审判工作。
 
13.维持驳回决定
  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委员会行政专利法官认定知识产权局的裁决正确,维持其驳回决定。
 
14.撤销驳回决定
  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委员会行政专利法官认定知识产权局的裁决错误,则撤销其驳回决定。
 
15.专利法院
  对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委员会裁决不服的,可起诉至专利法院。
 
16.大法院
  当事人不服专利法院的判决,可上诉至大法院。

 
费用

官费:
项目 金额
 
 申请阶段
 
  实用新型申请(在线提交)  20,000.00韩元
  实用新型申请(纸质版)  
   基本费用   30,000.00韩元
   超页费(说明书、附图及摘要超过20页)/每页   1,000.00韩元
 
 审查阶段 
 
  主张优先权(电子版)  18,000.00韩元+18,000.00韩元/项权利要求
  主张优先权(纸质版)  20,000.00韩元+20,000.00韩元/项权利要求
  要求实审  71,000.00韩元+19,000.00韩元/项权利要求
  要求复议  50,000.00韩元+5,000.00韩元/项权利要求
  要求优先审查  100,000.00韩元

 年费阶段
 
  第 1-3 年,每年  12,000.00韩元+4,000.00韩元/项权利要求
  第 4-6 年,每年  25,000.00韩元+9,000.00韩元/项权利要求
  第 7-9 年,每年  60,000.00韩元+14,000.00韩元/项权利要求
  第 10-12 年,每年  160,000.00韩元+20,000.00韩元/项权利要求
  第 13-15 年,每年  240,000.00韩元+20,000.00韩元/项权利要求

代理费用
  各代理机构服务费用不同,需要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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