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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专利申请时的审查意见答复策略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1-04-01 11:04:07


      与进入中国的专利申请的审查不同的是,根据PCT进入欧洲阶段的专利申请包括两个阶段,即检索阶段和实质审查阶段。
      一般而言,中国申请人提出的PCT申请在国际阶段的检索单位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而EPO对于国际阶段检索单位为非EPO的Euro-PCT专利申请,会发出补充检索报告并附有关于专利性的补充检索书面意见。对补充检索意见的答复与对审查意见的答复标准是一致的。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若认为在答复补充检索意见时答复的理由可能不为审查员接受,根据Article 116 EPC的规定,可提出口审请求(Oral Proceedings),以避免审查员直接驳回专利申请。
       在答复审查意见时,如果需要修改权利要求,申请人可以采用主请求加一项或多项辅请求的方式进行答复。
       仅在主请求的修改被驳回的情况下,审查员才会根据申请人请求的顺序考虑申请人提出的辅请求;同样,如果一个辅请求被审查员接受,则审查员会忽略其他的辅请求。申请人在提交辅请求时需要注意辅请求应为对主请求的进一步限定,如有多个辅请求,其保护范围应依次递减,而不应是向不同方向限定的分支形式,否则可能会导致审查员不接受。通过主请求辅请求的方式进行修改答复审查意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节约审查程序,从而加快授权并节约审查意见答复的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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