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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审查流程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1-03-29 17:22:22



 
保护客体:技术领域的产品创新,不包括方法创新。

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10年。

维持费:从(国际)申请日起计算,需要在第4-6年、第7-8年、第9-10年缴纳维持费,以维持实用新型的有效性。缴纳维持费的期限截止日期为(国际)申请日所在月的月末。
 
主管机构: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总部在德国慕尼黑
 
官方语言:德语。法语和英语申请需在 12 个月内提交德语翻译版本,包括中文在内的其他语言申请需在 3 个月内提交德语翻译版本。
 
申请文件包括: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请求书、摘要,以及附图(非必须)。
 
申请提交方式
1、向 DPMA 在慕尼黑、耶拿和柏林的办公室提交;
2、向德国境内的专利信息中心提交;
3、通过 DPMAdirekt 在线提交专利和实用新型申请。
 
有无检索和实质审查:德国专利商标局一般不会对现有技术进行检索,除非有相应的明确请求并缴纳官费。无论是否有检索,德国专利商标局都不会对实质授权条件(新颖性、创造性等)进行审查。
 
授权条件
■ 新颖性:不属于申请日前的现有技术且不存在抵触申请;
■ 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实质进步;
■ 实用性:能够用于工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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