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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优先权办理所需材料是什么,专利侵权一般怎么处理?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优先权办理所需材料是什么?
本文导读目录:
1、专利优先权办理所需材料是什么?
2、专利侵权一般怎么处理
3、专利侵权一般赔偿多少
专利优先权办理所需材料是什么?
答:
专利优先权办理所需材料是请求书以及说明书。
一项发明创造完成后,当事人不可能自然而然获得,只有向国家局提出,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后认为符合规定的,专利申请才能被授予专利权。
专利申请应提交下列文件:
1、请求书 请求书是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请求授予专利权的愿望的一种书面文件。
申请人只要填写了“”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并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就认为表示了请求授予专利权的愿望。
请求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 (2)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3)申请人身份信息(号或组织机构代码) (4)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 (5)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身份信息(身份证号,体现其真实性) (6)专利机构; (7)优先权要求; (8)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的签字或者盖章。
请求书还包括申请文件清单、附加文件清单,以及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等。
2、说明书 说明书是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公开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文件。
获得专利权,申请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继而向社会公众提供为理解和实施其发明创造所必需的技术信息。
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这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直接所属或者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而不是上位的或者相关的技术领域,也不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本身。
2、背景技术,就申请人所知,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最好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献。
3、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内容,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4、附图说明,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对各幅附图作简略说明。
专利侵权一般怎么处理
答:
侵犯产生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工作的部门处理。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向人民法院起诉; 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未经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相同或者近似的的,具体包括四种情况: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
未经许可实施此种行为,无论属故意或过失,均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这类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
1、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2、未经人委托或者授权而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3、超越商标权人授予的权限任意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4、销售属于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专利侵权一般赔偿多少
答:
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债权的赔偿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下如果有造成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解决专利侵权纠纷的方法包括哪些:
专利侵权纠纷产生后,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之间不能或者不愿意协商解决的:
1)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可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管理专利工作部门的处理,可以在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侵权人在十五日期满后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可以申请人民;
2)当事人之间不能或者不愿意调解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当事人因权或者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已请求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中止有关专利权审查,批准的程序,当事人请求中止有关程序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附具管理专利工作部门或者人民法院的有关受理的文件副本。
在管理专利工作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递交书面的请求恢复程序的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请求书应附管理专利工作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生效的人民法院的。
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专利侵权一般赔偿多少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决定的,这个在国家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当遇到侵权的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
专利优先权办理所需材料是什么?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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