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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专利官司要如何做,外观专利怎么认定是否侵权?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外观专利官司要如何做?
本文导读目录:
1、外观专利官司要如何做?
2、外观专利怎么认定是否侵权
3、外观专利改变多少不算侵权
外观专利官司要如何做?
答:
1、收集涉嫌侵权的竞争者的有关涉嫌侵权产品的信息。
2、初步判断涉嫌侵权的竞争者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检验侵权嫌疑人的行为是否符合的成立条件,是否属于规定的的例外情况,以及侵权嫌疑人的产品是否落入了贵司相关的保护范围等。
3、在认真检索和调查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重新评估贵司的相关,分析其稳定性。
评估大致有如下结论:
(1)贵司的相关专利具备专利性条件,即使对方提起无效程序,也很大可能会被维持; (2)贵司的相关专利部分具备专利性条件,还有部分不具备专利性条件,可能会被部分无效; (3)贵司的相关专利不具备专利性条件,很可能会被无效。
在此基础上,确定对贵司最有利的下一步行动方向。
4、在贵司相关专利稳定性强,侵权嫌疑人侵权可能性较大的情况下,开展正式的调查取证工作,以形成有关专利侵权事实存在的完整的链。
例如:涉嫌侵权人的基本情况,涉嫌侵权人的侵害状况等。
5、在确定对涉嫌侵权的竞争者方针(是否一定要对方停止制造、销售或使用,还是可以通过订立许可合同允许对方实施)的基础上,向涉嫌侵权者发,并参加可能的协商与谈判。
6、通过行政或者司法程序对贵司的专利权进行保护,有如下两条可供选择的途径:
(1)选择行政程序,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处理,并参加可能由行政程序引起的行政; (2)选择司法程序,向有的法院起诉。
7、涉嫌侵权方很可能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对贵司相关专利的无效宣告申请,在此情形下,贵司提出答辩意见、出席口头审理等专利无效申请程序。
8、为进一步在边境环节有效地保护贵司的,代理贵司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9、搜集(或委托收集)竞争对手在中国诋毁贵司商誉或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证据,与专利战配合(之前、同时或之后),在适当的地方,起诉对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两线作战,互为呼应,增强实效。
10、全过程参与贵司关于战略战术的讨论,并执行贵司的意志;在可能和必要时,参与贵司与竞争对手的谈判,促成某种和解,以最少的代价赢得最大的市场利益。
综上所述,当个人或公司遇到侵权时,首先需要判断侵权是否属实。
外观专利怎么认定是否侵权
1、确定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
其中主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
在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
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是人们视觉可见的美感外观,后者为符合专利性的技术构思或技术方案。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并继续进行下面第3点的比较。
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结束我们的侵权判定步骤,认定不成立。
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
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
哪些不认为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
1、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行为,不再需要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这是对专利权的一项重要限制,被称之为“专利权穷竭原则”。
2、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了的制造、使用的和要准备,并且仅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
这就是先用权原则。
3、善意地使用或者销售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出售的专利产品。
4、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海、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过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权。
5、不以商业目的的使用。
《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专门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侵权,因为该行为不属于商业行为。
外观设计虽然与发明和实用新型同属于中的专利序列,但其在多个方面表现出独特的性质。
外观专利改变多少不算侵权
关于外观专利改变多少不算侵权,在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的判断相似度指标。
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方法的证明。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
外观专利如何判断是否侵权
1、判断主体应当是外观设计专利相关种类产品的一般消费者,以该人群的视觉出发,是否会造成混淆。
2、判断客体是否侵权,应以涉案产品和涉案专利之间进行对比,而不以涉案产品和专利权人产品之间进行对比。
3、产品种类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是否与涉案专利构成相同或近似,首先要判断相关产品在种类上是否相同或者相近,其判断依据是产品的具体用途或使用场景(产品用途的判断,可以根据外观专利的归类、和产品照片或图片来确定)。
相同种类的产品是指产品用途完全相同。
相近种类的产品是指用途相近的产品,当产品具有多种用途时,如果其中部分用途相同,即使其他用途不同,二者也属于相近种类产品。
当产品的种类既不相同也不相近时,即使被控侵权产品的形态(形状、图案、色彩)与专利相同或近似(如汽车和汽车模型),不能认定被控侵权产品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4、相同或者近似判断相同或近似的判断方式:
(1)直接观察; (2)单独对比; (3)比较产品外观的视觉效果; (4)整体观察、综合判断。
外观专利官司要如何做?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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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专利侵权 外观专利 专利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