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专利申请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国内专利 > 专利申请 >

李嘉琪申请声音专利,李佳琦的声音商标申请为啥会被驳回?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3-30 18:16:55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李嘉琪申请声音专利,李佳琦的声音商标申请为啥会被驳回?

李嘉琪申请声音专利,“Oh my god!”李佳琦的声音商标不能注册吗?


李佳琦的声音商标真的就注不下来吗?

李佳琦又霸屏了,因为商标。

他那标志性的魔幻声音——“oh my god,买它买它!”最近被商标局驳回注册了。

全网惊呆了!当初说好的“可以注册”的呢? 是啊,法律上的“可以”,往往不大靠谱。

可以注册,不是必然注册,这点要get到哈。

那李佳琦的声音真的就不能注册为商标吗?不一定。

首先,从法律程序上讲,商标局驳回,并不代表着这个商标就被判死刑了。

李佳琦可以提复审,复审后还可以提诉讼,一直打到最高院。

所以,只要他想折腾,他还可以有2-4年的时间去FIGHT!

第二,那从法律上讲,这个商标“oh my god,买它买它!” 到底违不违反商标法规则,是否可以注册呢? 由于现在还看不到具体驳回通知,我们无法确定具体的驳回原因,只能根据一般驳回理由进行推论性分析。

驳回理由1:

合法性问题 李佳琦商标中,文字“oh my god” 的确有可能被认为与宗教有关系,可能产生不良影响,有合法性问题。

事实上,从标局在合法性问题上“宁可错杀,不可漏过”的从严审查习惯来看,我觉得上述商标因为不良影响被驳回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

但我个人认为“oh my god”并不会有不良影响。

诚然,这句话翻译为“哦,上帝啊”。

而上帝是宗教用语。

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懂点英语但并不信上帝的中国消费者都普遍用这句话,来表示惊奇,恐慌,害怕等情绪。

也就是说,“oh my god”在实际生活中已经演化成了一个毫无宗教意味,带有第二含义的语气词。

而且,从实际使用来看,李佳琦喊出“oh my god”的时候,是为了在直播中表达他对产品品质特点的赞美褒扬,而不是为了表达任何宗教相关的内容。

从这个角度看,李佳琦的商标不会有不良影响。

驳回理由2:

显著性问题 李佳琦商标中的另外部分文字是“买它买它”。

在该商标指定的“广告”等服务上,“买它买它”的确是常见的广告用语。

如果单纯是文字商标,“买它买它”肯定没有显著性。

但要注意的是,李佳琦商标要求保护的是:

李佳琦喊出文字“oh my god”和“买它买它”的声音效果,而不是这几个文字本身。

李佳琦喊出这几个文字的声音以一种夸张但独特的方式呈现出来,本身具有很强的固有显著性。

而且,通过大量的使用及各类媒体的广泛传播,这种声音几乎人尽皆知,大家一听到就知道是来自李佳琦的声音,知道李佳琦又在直播卖货啦。

可见,这个声音商标能够很有效的指示其指定的“广告”等服务的来源,具有商标应有的显著性。

驳回理由3:

在先冲突商标 就文字要素来看,李佳琦商标中的文字“oh my god” 是常用的语气词,往往也一定程度上暗示了产品/服务的品质特点,缺乏显著性 。

“买它买它” 也缺乏显著性。

因此,即便有在先文字商标包含这两个词,也不能阻挡李佳琦商标的注册。

就声音要素来看,李佳琦商标无疑是非常独特和显著的,应该很难有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在先声音商标存在,除非是刻意复制模仿李佳琦声音的恶意申请。

因此,李佳琦商标被相同/近似在先商标阻挡的可能性较低。

李佳琦商标保护范围 上述可见,虽然李佳琦商标暂时被驳回了,但如果他积极复审,最终获得注册的可能性还是较大的。


李嘉琪申请声音专利,李佳琦的买它!买它!买它!可以申请声音商标吗?


答案当然是可以的,商标注册的范围包括了:

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那到底能否注册成功,还是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的。

近期商标局的审查越来越严,声音商标与文字,图文商标一样需要具备显著性,而且考虑到声音商标的特殊性,还要对声音的时长,和其他构成因素进行综合考察。

近年来大几百件的声音商标申请,除了个别的几个外,都挂了。。。

“买它!买它!买它!” 想要下证,还真挺玄。

不过对李佳琦来说,还是很值的一试的,商标代理的成本对带货一哥李佳琦来说也就是3,4支口红的价格,但如果注册成功,那带来的价值估计得3,4万支口红也不止了。

要知道即使是如此硬核的申请方,在提交申请注册后,也历时了两年半才注册成功。

腾讯QQ的消息提示音,更是历经“千辛万苦”,从14年注册到18年,才成功下证。

当时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腾讯的理由是“嘀嘀嘀嘀嘀嘀”过于简单,缺乏独创性与显著特征,这一点同样获得了二审法院的认可。

但是法院同时提出,”嘀嘀嘀嘀嘀嘀“由于长期使用取得了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因此可以通过《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注册。

“嘀嘀嘀”这才成为了注册商标,同时也成为首个经司法判决确认的声音商标。

哒啦哒啦~哒啦哒啦~哒啦哒哒哒~配合图片食用更佳。

少有的自带音效的品牌,其洗脑程度甩了惊雷,野狼disco几条街。

说到自带音效,怎能少了intel的“灯!等灯等灯!”还顺带宣传了一手交通安全意识! 这五个音是奥地利作曲家Walter Werzowa 2004年创作的,是非常成功的声音商标,据说每五分钟这五个音就在地球上被播放一次! 没有人看到这里还能阻止大脑中出现这5个音的!没有人! 我派智愿称之为——绝活! 米高梅的狮子吼,也是童年无法抹去的回忆,可以说是当时最喜欢看的狮子,且没有之一。

这就叫商标的“显著性”,上述的声音商标都足具使相关公众能够区分商品的来源; 即显著的识别性。

那么李佳琦的买它,买它呢。

现在注册,派智认为很容易和腾讯一样因显著性被驳回, 不过再喊个几年,应该问题不大,毕竟QQ也是嘀了很久才核准注册的。


李嘉琪申请声音专利,李佳琦的声音商标申请为啥会被驳回?


据媒体报道,近日李佳琦所在公司向国家商标局提起了声音商标申请,意图将其直播时的导购用语“oh my god,买它买它!”申请为商标。

对此,笔者认为该商标申请严重缺乏显著性且存在不良影响,所以应该会被商标局驳回。

一、“买它买它”的商标显著性比腾讯的“滴滴滴滴滴滴”还弱 什么叫商标显著性呢?

就是商标保护的核心就是这个词在某个商品上只给你用,其他人不能用,所以你这个词不能太简单,也不能是商品本身,否则就是缺乏显著性。


《商标法》也规定,如果一个商标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所以苹果公司的iPhone商标才会在手机上获得注册。

声音商标是2013年国家修订《商标法》时新设的,对显著性的要求很高。

目前最有名的声音商标是腾讯在“提供互联网聊天室、信息传送”等服务申请的“滴滴滴滴滴滴”商标。

但腾讯的社区早期也因为缺乏显著性被商标局初审驳回,商评委复审驳回,理由是“嘀嘀嘀嘀嘀嘀”的声音较为简单,缺乏独创性,指定使用在电视播放、信息传送等服务项目上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

最后腾讯把官司打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并提交了大量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的证据才获得了商标注册。

李佳琦公司申请的这个声音商标,显著性比腾讯那个还弱。

腾讯的“滴滴滴滴滴滴”本身和即时通讯软件还没有关联,只是过于简单,所以商标局和商评委认为可能会导致消费者无法区分服务来源而产生显著性问题,而“买它买它”就是用来说服别人购买的,这个词用在第35类“替他人推销”等服务上,就属于直接表示服务的功能和用途,相当于前面说的“苹果牌苹果”,完全没有显著性。

所以理论上,李佳琦的公司得提交大量的使用证据和知名度证据,证明该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已经获得了显著性,才有机会获得注册。

不过作为商标律师,我个人觉得技术难度不小:

一个是时间不够长,李佳琦是2016年前后开始直播的,到目前也就四年左右,另一个是知名度不一定够高,前文已述这个商标显著性偏弱,所以知名度证据要很强才行,而李佳琦虽然有一定知名度,但要达到很强可能还有差距。

二、“oh my god”存在不良影响,注册为商标将违反《商标法》 如果说“oh my god,买它买它!”的后半部分“买它买它”的显著性问题虽然严重,但还有机会通过技术上的努力来解决,那其前半部分的“oh my god”存在不良影响问题就是无解的:

存在“god”内容的商标申请肯定会被商标局认定为存在不良影响而驳回,无法补救。



同时,如果有人也在直播中用“oh my god,买它买它!”并且明示或者暗示其推销服务和李佳琦有关联的,李佳琦虽然不能用《商标法》维权,但还是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追究侵权者“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责任来进行维权。



李嘉琪申请声音专利,李佳琦的声音商标申请为啥会被驳回?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李嘉琪申请声音专利,李佳琦的声音商标申请为啥会被驳回?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如何申请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