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专利申请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国内专利 > 专利申请 >

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对策有哪些?,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03 01:18:37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对策有哪些?

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对策有哪些?


也叫作知识所属权,是指权利人对对自己所创造出来的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

其中包括了邻接权以及版权,工业产权就包括了发明、等。

网络知识产权其实也就是指的由于网络发展从而引起的或者各种相关的知识产权。

那么关于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对策有哪些?小编将在下文中为大家解答。

网络数字空间的信息资源以非线性结构存在,容易被复制和传输、压缩并被多次利用,因而给网络著作权的保护带来了困难。

传统著作权的许多概念在网络环境中受到了冲击,例如对于“发表”、”复制”、”发行”等基本概念的重新界定,对于”合理利用”原则的适用范围的重新认定。

在网上,对于著作权人、侵权人和侵权的确认也比以前更加困难。

数据库是信息资源最早的存在形式,随着网络环境的发展和完善,数据库得到更为迅速的发展和更为广泛的应用,人们对数据库加强保护的呼声日益强烈。

对于由享有版权的作品构成的数据库,依照《伯尔尼公约》第2条第5款和第2条之二第3款的规定,可以作为汇编作品受 到版权的保护。

对于由包括不享有版权的“数据或其他材料”构成的数据库,依据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10条第2款的规定,“只要其内容的 选择或安排构成智力创作,即应予以保护”。

我国对数据库的保护应既能促进民族数据库资源产业的发展,又要避免和减少西方发达国家对数据库资源的垄断,在保护的前提下,构建一个完善的数据库著作权保护体系。

域名,又被称作网址,是连接到国际互联网上的计算机地址,是为了便于人们发送和接收电子邮件或访问某个网站而设计的。

域名是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

域名争端及其法律调制问题一直是全球范围内激烈争论的焦点,也是传统法律理论所未涉及的。

我国尚不存在专门调整域名与律冲突的法律,2001年7月24日,为与国际接轨,并符合TRIPS以应对入世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司法解释《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此解释是我国目前最直接的调整域名纠纷的法律依据。

为解决目前我国处理此问题的困境,借鉴国际上各国的司法解决途径,最重要的是制定适应于互联网络发展的专门域名保护法。

根据互联网的特点,从对域名知识产保护的角度出发,我国应该加快立法步伐,尽快制定适合互联网络时代的域名保护法,明确域名的法律地位以 及域名纠纷的处理原则及解决方式,使对域名这一知识产权中的新兴客体的保护有法可依。

但是,在没有制定专门域名保护法之前,为了便于域名纠纷在司法实践中 有法可依,应该先扩大对现有知识产权法中某些条款的解释。

除了以上几大常见的案件类型,侵犯专利权也是与网络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案的类型之一。

不过,这一类型的纠纷案件并不多。

数据显示,在过去的8年中,一中院仅在2006年受理过1起涉及专利权的网络知识产权纠纷案。

我国规定:

“专利权授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也不得使用其专利方法”。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是,要受到法律的处罚。

著作权和权也是如此,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可使用。

这在我国的著作权法及商标法中都有规定。

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查处。

以上的内容就是 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对策,希望能够对大家有一点帮助。

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什么其他的法律问题,您可以在 的栏目上进行查询。



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一、网络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1、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遵循国际贸易通行规则,信守企业间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同、承诺。

既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也注重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

通过与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赢得中国企业和企业家的荣誉与尊严。

2、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机制,积极开展自主创新活动。

只有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拥有企业所在领域的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才能摆脱受制于人的弱者地位,才能有经济竞争力,才能享有受人尊重的国际影响力。

为此,我们必须加快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在学习别人的同时立足自主创新,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能力。

3、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依法办事。

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盗用他人的技术;不制造、不使用、不销售、不传播假冒产品;不盗用和仿造他人的、产品标识和外观设计。

4、坚决与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作斗争,积极举报涉及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主动配合政府做好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遏制、查处和打击工作。

5、积极参与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活动,与社会各界共同致力于知识产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认真履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社会责任,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切实推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二、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期限 1、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和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2、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十年。

3、,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予以保护。

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大量的作品正在越来越多和越来越快地从传统形式(主要是纸介的形式,还包括录音、录像等形式)转换为网络形式,并上网传播,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作品的权利人以及传统形式的邻接权人与网络形式的传播者之间的权利冲突乃至纠纷。

但是我国目前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尚未完善,虽然已经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网民的行为,但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和保守性,立法还远远不能适应网络技术的发展速度。



网络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手段有哪些


一、网络的法律保护手段有哪些? 1、保护:

知识产权的权利只有知识产权的所有者才可以使用,其他人使用都是属于侵权的行为。

法律上有规定,若有出现不经过的许可就私自使用专利权去伪造产品售卖的、或者以专利权的名义去宣传活动的都是侵权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域名的保护:

域名就是我们常说的网址,我们都知道,只要有一个网址的链接我们就可以到任何一个网站登录进去,没有局限性,但这种行为对知识产权所有者来说是很危险的,因为有些网站并不是很安全,有可能会让登陆的网址受到侵害。

所以国家也要加大对域名的保护。

3、数据库的保护:

数据库保存着很多的信息,一旦泄露就很有可能被别人、抄袭。

这对知识产权所有人来说损失是非常大的,所有数据库的保护也是很重要的。

4、网络保护:

由于信息具有共享性,会被很多人进行复制利用,这样知识产权的价值会被降低。

所以跟踪产权的使用过程,可以有效保护好网络著作权被侵害。

二、网络知识产权的概念 网络知识产权就是由数字网络发展引起的或与其相关的各种知识产权。

著作权包括版权和邻接权,工业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号等。

而网络知识产权除了传统知识产权的内涵外,又包括数据库,计算机软件,多媒体,网络域名,数字化作品以及电子版权等。

因此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的概念的外延已经扩大了很多。

我们在网络上经常接触的电子邮件公共利益、在电子布告栏和新闻论坛上看到的信件,网上新闻资料库,资料传输站上的电脑软件、照片、图片、音乐、动画等,都可能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网络资源相对于传统的文字资源有着自己独特的特征。

一是数字化、网络化,这是网络信息资源的基本特征。

二是信息量大,种类繁多,每天的浏览量堪称天文数字。

三是信息更新周期短,网络信息节省了印刷、运输等环节,数据可以及时上传。

四是资源庞 大,开放性强,信息资源不受地域限制,任何联网的计算机都可以上传和下载信息。

五是组织分散,没有统一的管理机制和机构。

网络具有的一个最鲜明的特征就是,信息量比较大也比较分散,所以,国家要想形成针对网络知识产权相对有效的管理机制,一时之间还是很难做到的,近些年来,我国才逐步推出了关于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如何保护网络知识产权是下一步要做的事情。



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对策有哪些?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发明专利申请 专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