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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的理由,申请专利无效的理由,专利无效程序,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程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05 16:00:45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无效的理由,申请专利无效的理由,专利无效程序,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程序申请 。



专利无效的理由,申请专利无效的理由


什么样的情况下,专利无效可以成立? 什么样的理由申请申请专利无效? 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下,专利无效的理由,申请专利无效的理由,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专利无效的理由,申请专利无效的理由 当我们准备对某个专利申请无效时,就需要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一个切入口,对这个专利进行无效申请,那么有哪些专利无效的理由,申请专利无效的理由是有效的呢? 1、申请的权利客体不属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范围; 2、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3、申请人没有申请授权的行为能力或权利能力; 4、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5、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

6、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

7、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求。

8、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 9、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 10、其他理由。

二、专利无效理由,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专利无效理由,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这些:

(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 (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

专利无效程序,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程序申请


专利无效程序从申请到审查结果,中间会经历哪些程序? 根据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无效程序的有关说明和规定,申请专利无效程序包括启动、审查、裁定、及后续司法程序,今天小编就和大家来聊聊关于专利无效程序,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程序申请等问题,希望对大家会有所有帮助。

一、专利无效程序,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程序 (1)无效程序的启动 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

由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能够对专利权终止前的某些事项产生影响,因此允许在专利权终止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

绝大部分案件由3人(组长、主审员、参审员)组成的合议组进行审查。

只有极少数案情重大的案件才由5人合议组(1名组长、1名主审员,3名参审员)进行审查。

(3)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 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三类,一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二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三是维持专利权有效。

(4)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受理诉讼的法院和诉讼性质与不服复审决定提起的诉讼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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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答辩期限是多久


专利无效答辩期限是多久?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给专利权人之后,专利权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答复,答复时间一般为一个月。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

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

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

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4、重复授权的情形: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一般在对方提出专利权无效的申请的时候,就可以申请答辩了。

目前,企业进行专利无效答辩,主要有两种途径:

一是企业可以自行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相关证据,并进行专利无效答辩。

二是企业可以委托一家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办理专利无效答辩相关事宜。

企业进行专利无效答辩,一般需要提交如下几项材料:

1。专利复审委员会送达的包括专利无效请求书在内的全部文件。

2。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或营业执照副本(企业)。

3。拟反驳请求人无效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

4。委托书(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则需要)。

企业进行专利无效答辩的流程一般如下:

1。企业在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送交的包括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在内的全部文件之后,依据前述所列材料进行准备。

2。企业在一个月的指定答复期限内自行或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提交陈述意见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3。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以书面形式作出专利无效宣告审查决定。

不过,根据当事人请求或案情需要,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决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口头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要求双方当事人按期参加口头审理。

4。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专利无效宣告审查决定。

其中,若企业对于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审查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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