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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予以驳回的情形,发明专利予以驳回的情形有哪些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06 15:23:34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发明专利予以驳回的情形,发明专利予以驳回的情形有哪些。



发明专利予以驳回的情形


发明专利予以驳回的情形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是指:

一、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二、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获得专利权的。

1、符合专利法第五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2、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植物品种(“对其产品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3、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4、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5、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

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清求保护的范围;6、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7、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三、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或者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1、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2、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3、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四、申请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1、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2、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依照本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出原申请公开的范围。



发明专利予以驳回的情形有哪些


一、发明专利予以驳回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二)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获得专利权的。

1、符合《专利法》第五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符合;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植物品种(“对其产品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3、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4、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 5、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

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清求保护的范围; 6、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独 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7、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二、无效专利权法律规定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六十五条 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

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第六十六条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不符合《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或者本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之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以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是未提交证明权利冲突的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无效宣告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未提出。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准备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问题,建议您向 专业律师咨询。



发明专利什么时候生效


发明专利权什么时候生效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

申请人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

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发明专利权申请费用怎办交 发明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满2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自第三年度起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

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一并缴纳各个年度的申请维持费,授予专利权的当年不包括在内。

期满未缴纳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

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1个月内预缴。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

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也不能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

根据专利审查制度的规定,发明分为产品发明、方法发明两种类型,既可以是原创性的发明,也可以是改进型的发明。

产品发明是关于新产品或新物质的发明。

这种产品或物质是自然界从未有过的,是人利用自然规律作用于特定事物的结果。

如果某物品完全处于自然状态下,没有经过任何人的加工或改造而存在,就不是我国专利法所规定的产品发明,不能取得专利权。

方法发明是指为解决某特定技术问题而采用的手段和步骤的发明。

能够申请专利的方法通常包括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大类,前者如产品制造工艺、加工方法等,后者如测试方法、产品使用方法等。

改进发明是对已有的产品发明或方法发明所作出的实质性革新的技术方案。

以上就是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发明创造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发明人、设计人共同完成的,则完成发明创造的人称之为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

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全体共有人共同所有。

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发明专利予以驳回的情形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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