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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行使专利权维护权益,如何解决专利侵权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06 15:35:14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如何行使专利权维护权益,如何解决专利侵权。



如何行使专利权维护权益


如何行使专利权维护权益 专利权是行政机关就某一发明创造授予给申请人的独占性权利,这种独占性体现在: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使用其专利方法。

专利权人行使其权利时,既可以通过私力救济的方式实现,也可以以公力救济的方式实现,就前者而言,可以自己或委托律师发送侵权警告函,如果诉诸公力,可通过向行政机关请求处理侵权纠纷或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从以上方式可以看出,处于强势地位的专利权人有多种方式实现自己的权利,那么是不是说专利权人就可以任性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了呢 当然不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一项权利的同时,也会让他承担与之相适应的义务,在专利权的保护上也是如此,因此,法律对权利人如何行使专利权进行了限定,专利权人不得滥用专利权,这种限定体现在私力救济权利的行使上,也体现在公力救济的行使上。

如果向法院起诉,你应当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一是权利证据,即能够证明专利权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最新专利年费交纳凭证。

由于你的专利是实用新型专利,法院还可以要求你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你的实用新型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案件的证据。

同时,你要明确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而且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仅包括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还包括等同特征所确定的范围。

所谓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但等同原则要受捐献规则和禁止反悔规则的限制。

捐献规则是指,对于说明书中记载而权利要求未记载的技术方案,专利权人不得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属于等同特征所确定的范围,视为专利权人将其捐献给社会公众,也就是说,你的专利权保护范围只能以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来确定,说明书只能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不能随意扩大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禁止反悔规则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在授权或无效宣告程序中已经放弃的内容,不能通过等同原则的适用再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这意味着你在申请专利时或无效宣告程序中对权利要求所作的任何限制性修改或者意见陈述都会改变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从而影响将来可以发生的专利侵权诉讼,已经放弃的权利要求就不能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

如果权利要求书有多项权利要求,你还应在诉状中明确据以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权利要求,也可以在一审法庭辨论结束前选择一项或者多项权利要求以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也就是说既可以选择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选择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二是侵权证据,你须提供证据证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以及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特征对比材料等。

你要向法院说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包含了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全部技术特征,即专利法理论上的“全面覆盖原则”,这是专利侵权判定的基本方法,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包含了其他增加的技术特征则不影响侵权的成立。

三是赔偿证据,以证明你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的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其中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如果你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侵权所得均难以确定,你可以请求法院酌定赔偿数额。

法院会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法院则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在人民币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另外,如果你与他人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若是独占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法院起诉;若是排他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人可以和你共同起诉,也可以在你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但应当提交你已知有侵权行为发生而明示放弃起诉或不起诉的证明材料。

上述情况下还应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未经备案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据。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关于专利权维护权益的方式。

专利权维护权益是有很多的办法的,专利权的设立就是为了相关人的权益不受到到跟多的侵害,但是在维护权益的过程中是不能够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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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专利侵权


如何解决专利侵权 按照目前有关规定,专利纠纷可以通过行政处理或法院诉讼来解决。

有权处理专利纠纷的行政机关有省一级、省会城市、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政府设立的专利管理部门,以及省会城市、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

通过专利管理机关调处专利权纠纷,较之诉讼来说,手续简便,方式灵活,况且专利管理机关有一批既有较强专业知识,又熟悉法律的执法人员,所以处理起来直接快捷,有利于纠纷的尽快解决。

有的侵权人为了拖延时间,随便找个理由,向专利局提出撤销专利权或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无效请求,这时人民法院必须中止案件的审理,等待专利局或复审委员会的结果。

所以案件有时一拖就是几年,产品从畅销都变成不好销。

但是作为专利管理机关,在分析请求人提出的证据以后,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不中止审理。

所以对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通过行政处理更显其优势,当然经过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后,当事人不服,也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是一般解决民事纠纷的办法,其长处在于人民法院的判决、调解书具有直接的强制执行效力。

但是通过诉讼解决专利纠纷,也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如专利侵权纠纷往往涉及专业技术问题,法院要请专家咨询,请专家鉴定评议,所以,诉讼时间经常拖得太长,当事人耗尽精力,也不利于专利技术的实施利用,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怎样对待专利侵权 一、收集证据、核查事实一项专利权是否被他人侵犯,首先要查明是否有已构成侵权的事实,这些事实完全要靠证据来证明。

因此,及时、全面地收集有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这时应特别注意收集侵权的物证和书证。

物证;主要是侵权产品。

侵权产品是十分重要的证据,而且它的取得也并不困难。

书证;一般应包括两个部分:

其一,证明专利权人有专利权,如:

专利证书、专利申请文件、专利实施许可或专利权转让合同书等; 其二,证明侵权方实施了侵权行为,如:

侵权方与他人的订货合同或转让合同、销售发票或销售产品说明书,技术对比文件等等。

在有些情况下,往往一两份有力的书证就可以认定侵权事实的存在。

二、对专利权本身重新评估 对侵权行为的调查判断最终可能会引起侵权诉讼,而侵权诉讼的胜与负,在很大程度上要看专利权人手中的专利权是否无懈可击。

因此,专利权人应当对自己专利权的专利性重新进行分析、评估,对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性强弱作出判断,切不可因为自己已经获利专利权就滥用诉讼,如果是这样,在侵权诉讼中一旦反诉该专利权无效,将会使自己措手不及,还可能造成诉讼中转胜为败。

现实生活中这种例是不少的。

以上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大家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欢迎进入 进行法律咨询。



如何解决专利权纠纷


如何解决专利权纠纷 1、当事人协商解决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专利管理部门调处。

专利纠纷当事人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专利管理机关,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专利管理机关。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做出的检索报告。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请求,还可以对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提出)等专利纠纷进行调解。

3、到法院提起诉讼 专利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何行使专利权维护权益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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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发明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