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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外观设计专利审查哪些内容,民法典外观设计和结构设计的区别是什么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06 15:44:39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民法典外观设计专利审查哪些内容,民法典外观设计和结构设计的区别是什么。



民法典外观设计专利审查哪些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审查哪些内容 1、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文件和其它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 2、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的,是否有委托书; 3、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申请人申请专利的,是否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没有资格 在我国提出专利申请的; 4、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专利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 构办理其专利申请及其它专利事务; 5、专利申请费是否已经交纳; 6、专利申请是否明显违反国家法律、道德、公共利益; 7、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要求; 8、申请人对其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明显超出了原图或照片表示的范围; 9、依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明显不属于专利法上所说的外观设计; 10、是否符合同样的外观设计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11、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是否属于最先申请人。

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哪些内容 1、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文件和其它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 2、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的,是否有委托书; 3、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申请人申请专利的,是否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没有资格在我国提出专利申请的; 4、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专利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其专利申请及其它专利事务; 5、专利申请费是否已经交纳; 6、专利申请是否明显违反国家法律、道德、公共利益; 7、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明显属于专利不予保护的领域; 8、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要求; 9、申请人对其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明显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民法典外观设计和结构设计的区别是什么


牟瑶律师,知识产权专家律师,武汉大学法学硕士,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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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如何处理外观侵权


一、民法典如何处理外观侵权 外观专利侵权,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二、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 1、必须具有新颖性 新颖性是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基本条件,就是说,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是前所未有的。

我国专利法规定,对新颖性的判断:

其时间标准以申请日为准;其地域标准,出版物上的公开采用世界标准,使用公开采用国内标准。

也就是说,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且不相近似”。

2、应具有独创性 许多国家把外观设计是否具有独创性作为是否授予专利权的一个条件。

独创性主要是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的外观设计相比应具有明显的特点,或者说 “不相近似”。

判断两个外观设计是否近似,应比较使用外观设计的同类的两个产品,看他们从整体上是否相似,对于近似的外观设计不能授予专利权。

3、应富有美感 世界各国对是否具有美感作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规定是不同的。

美国、英国等并不把是否具有美感作为是否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一个条件。

而德国、日本等国则将其人作为是否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一个条件。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外观设计应当富有美感。

4、应适于工业应用 由于外观设计专利的目的是促进商品的交流和经济的发展,因此,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适于在工业上应用,即能够用工业生产的方式将外观设计置于产品之上。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外观专利侵权,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具体的规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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