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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协议,国内与国外专利优先权规定是什么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4 16:09:50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协议,国内与国外专利优先权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第十八条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第十九条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国内与国外专利优先权规定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会按照规定去申请专利,一般专利申请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那么什么是专利的优先权原则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这通常称之为“外国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这一般称之为“本国优先权”。

《巴黎公约》中的优先权原则是指已经在一个成员国正式提出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在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的申请,在规定期限内应该享有优先权。

在规定的申请优先权期限届满以前,任何后来在公约其它成员国提出的申请,都不因在此期间内他人所作的任何行为,特别是另一项申请、发明的公布或非法利用、出售设计复制品或使用商标等行为而失效。

并且此类行为不能形成任何第三者的权利或任何个人占有的权利。

但是,在作为优先权根据的初次申请日以前第三者所取得的权利,应按公约各成员国的国内立法保留。

《巴黎公约》中的优先权并不是对公约所指的一切工业产权全部适用,它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

而对于商号、商誉、产地名称等则不适用。

国内与国外专利优先权规定是在某种程度当中存在着一定的区别,优先权原则,发源于《巴黎公约》,是《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是为了申请人行使国际专利申请便利而设置的,这也是设置优先权原则的初衷。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知识更新加速,世界上不少国家从保护本国国民利益的角度设置了本国优先权制度。

我国于1992年9月修订专利法时也引入了国内优先权制度。

区分国内优先权于与国外优先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优先权包含范围不同:国外申请人可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申请后,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权,享有优先权。

(二)优先权享有主体不同:国外优先权由外国公民享有,国内优先权由本国公民享有。

(三)权利来源不同:国外优先权来源于外国同中国签定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而国内优先权则是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赋予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优先权。

(四)优先权设置目的不同:国外优先权是为国际专利申请提供了便利,及时有效的保护了外国专利权人的利益;国内优先权主要是便于优先权期间内技术方案的增加,为不同种类专利间的转换提供条件,保护公民的。

取得优先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向国外申请优先权的,受理申请人第一次申请的该外国必须与我国共同参加了有优先权规定的国际条约,或者与我国签订了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双边协议,或者承认我国国民在该国享有优先权; 申请外国优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申请本国优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申请外国优先权,其第一次申请必须是经外国专利机关受理并给予的优先权日的正式申请,申请是否能获批准,不影响申请优先权的基础条件; 申请本国优先权,其第一次申请必须是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并给予优先权日的正式申请。

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该第一次申请已经要求过外国或者本国优先权,或者已经授与专利权,或者属于按照规定提出分案申请,均不能作为申请本国优先权基础条件; 无论是申请外国优先权还是申请本国优先权,均要要求后一申请与前一申请具有相同主题,如果后一申请超出了前次申请的主体,不享受优先权,而只能就其中共同部分申请优先权; 合案申请,允许其中一项享有优先权,也允许其分别享有优先权日; 申请本国优先权的,可以改变专利申请的种类,其优先权不受影响,只要后一次申请的主体与前次申请的主题相同; 在我国的后一次申请必须在优先权期内提出,还必须满足后次申请人是前次申请人的合法继承人; 申请优先权必须在申请权利时同时提出声明,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三个月期限内提交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作的前次申请专利的文件副本,超过期限,视为未提出优先权请求。



发明专利可以划分为哪些种类



在发明专利和申请专利的时候,都是需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办理的。

那么发明专利可以划分为哪些种类?发明专利包括哪些内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产品发明 产品发明,是指通过人们的智力活动创造出各种前所未有的新产品。

需说明的是,各国专利法对产品发明的保护范围都有一定的限制,并非所有产品的发明都能取得专利权,如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共利益的产品发明,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均不能获得发明专利。

专利法上的产品可以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产品,也可以是一台设备或机器中的零部件。

(二)方法发明 方法发明,是指将一种物品或者物质改变成另一种状态或另一种物品或物质所采取的步骤或技术手段的发明。

方法发明的保护始于员怨世纪中叶,但目前世界各国对方法发明的保护程度不尽相同。

如美国只保护方法发明本身,不保护因该方法而产生的产品,而德国及我国的专利法则不仅保护方法专利,而且也保护依照该方法生产的产品。

(三)改进发明 改进发明,是指对已有的产品发明或方法发明所作的实质性改新的技术方案。

改进发明和产品发明、方法发明的区别在于,它并非是新产品、新方法的创造,而是在已有的产品或方法的基础上提出的实质性革新技术方案,是对现有发明在技术上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改进发明能够给已有的产品和方法带来新的特性或促使其发生部分质变,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原发明的本质属性。

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

多数国家的专利法 没有给发明下定义,至于学者对发明的定义则是众说纷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

多数国家的专利法 没有给发明下定义,至于学者对发明的定义则是众说纷纭。

了解和分析各国专利法 对发明的规定,可以认为,发明是发明人运用自然规律而提出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 技术方案。

所以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指出“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 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人只有将这种技术方案向专利局提出申 请,并且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特别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审查;对符合 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

申请人还应按期办理登记手续和缴纳当年年费, 这项发明专利申请才能正式成为一项具有专利多种属性的发明专利。

值得指出的是,发明不同于发现。

发现是揭示自然界已经存在的但尚未被人们所认 识的自然规律和本质。

而发明创造则是运用自然规律或本质去解决具体问题的技术 方案。

发现是不能获得专利的。

只有发明才能获得专利。

这里还应当指出的是,专利法中所指的发明仅仅是一项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尽管这种技术方案的 构思,在获得专利权时,有的还没有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用于工业生产,制造成 某种具体的物品,所以这是一种无形的知识财产。

但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的构思 与那些只是单纯地提出技术名称和设想,或者仅仅表示一种愿望,而究竟如何实 现,无明确的具体办法,也不具备将来有实现的可能性的愿望相提并论。

显然,后 者是不能成为专利法中所称的发明的。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和用具等)和方法发明(制 造方法)两大类。

对于某些技术领域的发明,如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原子核变 换方法取得的物质等都不授予专利权。

计算机软件的发明,则要视其是否属于单纯 的计算机软件或能够与硬件相结合的专用软件,并加以区别对待,后者是可以申请 专利保护的。

至于涉及微生物的发明也是可以申请发明专利的。

但要按期提交微生物保藏证明。

可以。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协议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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