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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办理登记手续有哪些,专利办理登记费是多少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04 16:14:35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办理登记手续有哪些,专利办理登记费是多少

专利办理登记手续有哪些



在进行办理专利登记的时候,我们是有一定的流程的,专利主要是分为两大类,每一类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那么,专利办理登记手续有哪些呢?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专利办理登记手续有哪些? 1、申请阶段 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

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2、审查阶段 (1)初步审查: 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需经初步审查。

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初步审查主要核查①申请文件是否齐备;②形式上是否符合标准;③费用是否缴纳。

在初步审查中,专利局会针对以上事项发出补正通知书,由申请人进行补正。

(2)实质审查 发明申请公开之后,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的情况下,启动实质审查。

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在通知书对发明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做出评价,并且指出申请文件中的实质缺陷。

申请人答复审查意见,必要时修改申请文件。

如果申请人的答复克服了审查意见,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

如果申请人的答复没有克服审查意见,审查员会再次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发出驳回通知书。

(3)授权 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

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

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的区别有哪些?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在 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

在期限内办理了登记手续并缴纳了规定费用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综上所述,关于专利办理登记手续,我们要注意,在进行办理的时候,我们是首先要经过申请阶段,然后经过审查阶段,在进行审查的过程中,一般包括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审查通过之后会进行授权。

另外,我们还为大家解释了两种专利的区别,大家可以进行参考。



专利办理登记费是多少



专利办理登记费是多少 1、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规定:?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和公告印刷费(发明专利250元、实用新型专利200元、外观设计专利200元)、印化税(5元)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

专利查询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一并缴纳各个年度的申请维持费(300元/年),授予专利权的当年不包括在内。

期满未缴纳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

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1个月内预缴。

2、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满2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自第三年度起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各年的维持费。

3、为方便申请人减轻其负担,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缴纳的各年度的申请维持费在办理登记手续时一并缴纳,如果申请人的发明专利申请没有获得专利权,则无需缴纳维持费。

4、专利年度从申请日起算,与优先权日、授权日,与自然年度也没有必然联系。

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9年6月1日,该专利申请的第一年度是1999年6月1日至2000年6月1日,第二年度是2000年6月2日至2001年6月1日,以此类推。

5、各年度年费按收费表中规定的数额缴纳。

?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7年6月3日,如果该专利申请于2001年8月1日被授予专利权(授予专利权公告之日),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已缴纳了第五年度年费,那么该专利权人应当在2002年5月3日至6月3日之间按第六年度年费标准缴纳第六年度年费。

6、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补缴时间在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

在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一个月的,按表中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纳金。

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办理授予专利权的登记手续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和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知局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国知局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

申请人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国知局应当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

?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发明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满2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自第三年度起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

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一并缴纳各个年度的申请维持费,授予专利权的当年不包括在内。

期满未缴纳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

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1个月内预缴。



专利办理登记费是多少?



发明进行专利后可以更加的维护了发明人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使发明人赚取一定的发明专利资本,可以更好的激发发明者进行专利发明,可以更快的促进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的进步,i因此发明者申请发明专利是必要的,申请发明专利需要交纳专利办理登记费,专利办理登记费是多少?下面乐知小编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办理登记费 1、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规定: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和公告印刷费(发明专利250元、实用新型专利200元、外观设计专利200元)、印化税(5元)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

专利查询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一并缴纳各个年度的申请维持费(300元/年),授予专利权的当年不包括在内。

期满未缴纳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

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1个月内预缴。

2、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规定: 发明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满2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自第三年度起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各年的维持费。

3、为方便申请人减轻其负担,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缴纳的各年度的申请维持费在办理登记手续时一并缴纳,如果申请人的发明专利申请没有获得专利权,则无需缴纳维持费。

4、专利年度从申请日起算,与优先权日、授权日,与自然年度也没有必然联系。

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9年6月1日,该专利申请的第一年度是1999年6月1日至2000年6月1日,第二年度是2000年6月2日至2001年6月1日,以此类推。

5、各年度年费按收费表中规定的数额缴纳。

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7年6月3日,如果该专利申请于2001年8月1日被授予专利权(授予专利权公告之日),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已缴纳了第五年度年费,那么该专利权人应当在2002年5月3日至6月3日之间按第六年度年费标准缴纳第六年度年费。

6、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补缴时间在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

在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一个月的,按表中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纳金。

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专利办理登记费是多少?小编在此总结,不同的发明专利相应的专利办理登记费不同,主要是根据专利产品的类型而定的,具体的可以在办理发明专利登记时,到当地相应的管理部门咨询清楚,缴纳专利办理登记费,可以更好的保护好专利发明,因此一定要按时交纳。



专利办理登记手续有哪些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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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专利申请 如何申请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