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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专利侵权怎么办,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什么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04 23:09:13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被起诉专利侵权怎么办,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什么

被起诉专利侵权怎么办



一、被起诉专利侵权怎么办 1、审查原告的专利权是否有效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我国的专利可以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经过了实质审查,而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没有经过实质审查,只要形式上符合要求,就会发给专利证书。

所以,在我国很多大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是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实质要件的。

新颖性,即专利技术方案在专利申请以前国内外都没有过,没有人公开发表也没有人公开使用(2008年专利法修改以前,新颖性规定的是国内公开使用和公开发表、国外仅公开发表)。

这个时候的参照物不仅仅要求能跟专利进行比对,而且时间上必须在专利申请之前。

虽然专利法规定,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但是,很多时候,法院的法官没有理科或者工科背景,不能独立的对技术的问题作出判定,或者不愿对技术的问题作出判定。

如果技术比较复杂,建议可以到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专利无效。

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后,请求法院中止审理,一般法院还是比较喜欢这种方式的。

2、拿原告的专利跟被告的产品或者技术方案进行比对 很多人拿原告的产品跟被告的产品进行比对,这样是错误的。

这种比对并非简单的一样还是不一样。

关键是要看原告的专利权利要求书第1项(有的时候包括第2项)独立权利请求的技术特征有哪些,被告的产品和技术方案有没有包括这些技术特征。

如果包括了这些技术特征,虽然多出了一些技术特征是不一样的,也构成侵权。

如果不能全部包括这些技术特征,但是有些技术特征与专利请求书的从属权利请求一样,也不构成侵权。

二、专利被侵权怎么办 可以采用如下方式维权: 1、向人民法院起诉(前提是专利权过硬、侵权证据完整、侵权情况严重或被侵权损失严重); 2、向专利管理机关提请行政调处(权利人掌握了初步证据,并且侵权规模不大或损失尚不严重); 3、向侵权者发警告函(权利人掌握了初步证据,并且侵权规模不大或损失尚不严重) 专利权人要收集的证据,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 1、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

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因此,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都是专利权人首先应了解的。

了解这些情况对专利权人对付专利侵权应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是很重要的。

2、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

构成专利侵权的前提是必须要有侵权行为。

因此,证明侵权者确实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证据在处理侵权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

这些方面的证据有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

3、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

专利权人可以向侵权者要求损害赔偿。

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可以是专利权人所受的损失。

但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因对方的侵权行为,自己专利产品的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少收入的费用等损失。

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也可以是侵权者因侵权行为所得的利润。

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侵权者的销售量、销售时间、销售价格、销售成本及销售利润等。

以此为依据,计算侵权者所得的利润。

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还可以是不低于专利权人与第三人的专利许可证贸易的专利许可费。

为此,专利权人要提供已经生效履行的与第三人的专利许可证协议。



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什么



一、不授予专利权的有什么 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

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点和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状况,对一些主题作了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例外规定。

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以下各项: 1、科学发现。

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规律和有助于说明自然规律的自然现象的特性提出的前所未有的科学认识。

但是,科学发现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而不是利用自然规律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它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不具备工业上的实用性,因此不授予专利权。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活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

它仅仅是指导人们对其表达的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而不需要采用技术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则,不具备技术的特点,因此不能授予专利权。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对之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

考虑到医生天职就是救死扶伤,在诊断和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医生理应有选择各种方法的自由;另一方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具备实用性,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而这类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4、动物和植物品种。

动物和植物品种指的是动物和植物品种本身,不包含生产动物和植物品种的方法。

这里所说的生产方法是指非生物学的方法,不包括生产动物和植物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

一种方法是否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取决于在该方法中人工技术的介入程度,如果人工技术的介入对该方法所要达到的目的或效果起了主要的控制作用或决定性作用,则这种方法不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由于可以用于军事目的,出于国家重大利益的考虑,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

需要指出的是,不仅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获得专利保护,而且原子核变换方法本身也不能获得专利保护。

二、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内外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在公众中演示过,并为公众所知晓,同时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知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3)他人未经申请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使用,并且能产生积极的效果。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应当符合同申请日以前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外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益相冲突。

对于法律明确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即使当事人向专利管理部门提出了申请,最终也是会被驳回,因为这些并不满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要求,自然不能违法对其授予专利权。

而一般可以授予专利权的,需要满足三性,就包括实用性、创造性以及新颖性。

但是反过来,具有这三性的,却不一定会被授予专利权。

专利的授予机构是哪个? 不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主要有哪些

计算机应用能获得专利吗



1、 计算机应用程序能否获得专利,计算机程序本身的特点决定了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的形式多种多样,如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合同法、商业秘密法等,另外由于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的复杂性,计算机程序的专利保护可以弥补版权保护的不足。

但是,根据专利法,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获得专利。

计算机应用程序通常与数学算法相联系,但它不是简单的数学方法和数学算法,而是包含在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中,用一些数学方法或数学算法来解决技术方案中的一些技术问题,并产生技术效果。

也就是说,含有计算机程序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获得专利保护,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能够产生技术效果;二是能够形成完整的技术方案。

总之,我国专利法没有明确规定计算机应用程序不能获得专利保护。

授予专利的条件是什么?(一)需要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当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形式记载在专利申请文件中,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文件或者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改正。

经更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专利局予以驳回。

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

(1)在向专利局提交申请之前,国内外出版物中没有发表过类似的发明创造。

这里的出版物不仅包括书籍、报纸和杂志,还包括录音录像带和唱片。

(2)未在中国使用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所谓公用,是指以商品销售或者技术交流的形式进行传播和应用,甚至通过电视、广播向社会公布。

(3)在申请日之前,他人没有向专利局提出过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申请,也没有记载在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3。

实用性

被起诉专利侵权怎么办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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