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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知识产权立体保护模式的意义,橡胶防老剂“337调查”,俄州官司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31 00:43:55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构建知识产权立体保护模式的意义,橡胶防老剂“337调查”,俄州官司

构建知识产权立体保护模式的意义



知识产权制度是智力成果所有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依法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独占权,并受到保护的法律制度。

没有权利人的许可,任何人都不得擅自使用其智力成果。

实施知识产权制度,可以起到激励创新,保护人们的智力劳动成果,并促进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作用。

它是一种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的一种激励和保护机制。

采取了由人民法院和行政执法机关分别实行司法保护、行政保护的机制。

任何人认为自己的知识产权受到侵犯,均可诉求法院司法保护。

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版权局、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海关、国家科学技术部等知识产权执法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相关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用行政手段保护知识产权是中国知识产权执法的一个重要特色。

由于行政程序在打击侵权方面速度快,费用较低,受到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欢迎。

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机制相互补充并通畅、有效运作,积极、有效地保护了知识产权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社会公众的普遍赞誉。



橡胶防老剂“337调查”,俄州官司



5月30日,美国俄亥俄州东部北区地方法院批准了山东圣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韩国锦湖石化有限公司、锦湖轮胎美国公司及锦湖轮胎公司提起的恢复强制中止的动议。

此案一开始是涉及两个同步进行的诉讼:一是原告方美国Flexsys America L。P。(以下简称Flexsys公司)于2005年1月28日在美国联邦北俄亥俄地区法院,对圣奥公司、韩国锦湖及其相关美国企业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二是Flexsys公司作为申诉方于2005年2月23日向ITC申请依据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提起的调查要求,指称圣奥公司、韩国锦湖及其他有关企业侵犯了其拥有的三项美国专利,申请对由专利方法制成的中间体4-ADPA、由4-ADPA制成的防老剂6PPD及其下游产品如轮胎等对美国的进口颁发永久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后一诉讼即备受瞩目的防老剂337调查。

2005年4月29日,美国俄亥俄州北部地方法院批准圣奥公司等被诉方的抗辩和提议,宣布该案在ITC337调查终裁之前被永久中止审议。

2006年7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公布了对橡胶防老剂第337款调查案复审的裁决,判圣奥公司侵犯了富莱克斯在美国的部分专利。

与此同时,美国联邦北俄亥俄地区法院的审理重新启动。

2007年2月,圣奥公司对该案的终裁结果向美国联邦巡回法院提起了上诉。

同时,圣奥等公司又于2007年3月8日在地方法院提出了恢复强制中止的动议,现已获批准,即在美国联邦巡回法院做出决定前,地区法院的诉讼将被中止审理。

恢复未决动议的获批,意味着圣奥等公司再一次将该案控制在了ITC范围之内,这对圣奥尤其是橡胶下游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利的,除“337”调查涉案企业外的所有下游企业将不会受到337调查的任何影响。

不仅如此,就圣奥分析,根据目前三方提交的答辩书来看,圣奥非常乐观地认为将在美国联邦法院赢得上诉或将该案发回ITC重审。

若圣奥在上诉中取胜,圣奥也将对Flexsys公司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

且不论美国联邦巡回法院的裁决如何,只要该案被发回ITC重审,该案在ITC的审理可能又将持续2~3年。

若在ITC再次做出终裁后,有一方再次提起上诉的话,该案总的持续时间可能会在4~5年,直到涉案专利的核心部分到期,则该案因专利到期而缺乏启动民事诉讼的必要条件,Flexsys在地方法院的诉讼也将无疾而终。

如果整个案件能够像圣奥分析情况发展,那么,Flexsys当初提起诉讼的目的不仅将完全化为泡影,而且有可能会付出巨额的赔偿。

全世界的橡胶行业因为未决动议的获批,将会有一个更为公平的良好环境。



正泰与施耐德的天价专利诉讼



惯用知识产权大棒争夺市场份额的跨国电气巨头施耐德,首次受到了来自中国同行正泰集团的本土反击  9月29日,中国标的额最高的专利侵权案在浙江温州一审判决。

在这场中国民营企业正泰集团与世界低压电气巨头法国施耐德公司的公开较量中,施耐德最终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立即停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并赔偿正泰集团3.3亿元。

而双方新一轮的拉锯战才刚刚开始。

判决结果公布后,施耐德很快发表声明:“对判决结果,我们感到失望。

但施耐德电气将对此判决提起上诉,并正在采取其他法律措施以求撤销正泰的该项实用新型专利。

”   施耐德与正泰早就是法庭上的老相识了,在过去的12年间,施耐德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在世界多个国家对正泰发起了20多次上诉。

去年8月,正泰一改被动应诉的态度,首次主动起诉施耐德侵权,并要求其赔偿3.3亿元。

“通过这次官司,我们很想让大众了解到,中国企业不是不注重自主创新,而外国企业也不是总遵守知识产权。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副总裁兼法律总监徐志武告诉笔者:“我们有自己的技术,也懂得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

”笔者也曾试图联系施耐德中国总部公关部的工作人员,但截至发稿,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收购与起诉的游戏  “如果不能打败它,就收购它。

”这是诸多跨国公司在面临激烈竞争时的惯用策略。

施耐德也不例外。

从1994年起,它便感受到正泰这个由修鞋匠南存辉创立的民企将成长为自己的商场劲敌。

此后,施耐德多次向正泰抛出橄榄枝,力图将其揽入怀中,而“巧合”的是,几乎每一次收购谈判破裂后,施耐德都会发起一轮状告正泰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法庭持久战。

“1994年,施耐德想收购正泰80%的股权未果,1995年就在杭州起诉正泰侵权;1998年,施耐德又提出收购正泰51%的股权,谈判失败后1999年就在北京起诉正泰;2004年,施耐德提出收购正泰一半的股权,没谈成,2005年就又在欧洲大举起诉正泰。

”在徐志武看来,施耐德以知识产权为由起诉正泰的动机昭然若揭。

“实际上,跨国公司经常高举知识产权这面冠冕堂皇的旗帜打压中国的民营企业。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研究员谭华霖告诉笔者:“以前跨国巨头常以壁垒排斥竞争对手,不过现在这一招失灵了,知识产权就成了他们摧毁中国民企的最后利器。

”   施耐德曾在中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多国起诉正泰,官司打到一处,正泰的产品就无一例外地在当地被禁,即便最终赢了官司,正泰也要因高额诉讼成本大伤元气。

法律战,也是宣传战  让徐志武难忘的是,在捷克举办的一次工业展览会上,施耐德向观众散发了这样一幅寓意极为明显的漫画:蒙娜丽莎和猴子,将正泰比喻为只能简单模仿的猴子,将自己比作蒙娜丽莎。

他说:“这不仅是偏见,已经对正泰构成了侮辱。

”   据了解,这家民营企业战胜知名跨国公司并不是第一次。

据正泰集团介绍,施耐德早在1999年就在北京提起诉讼,指控正泰两个产品侵犯它三项专利权(其 个专利被认定无效,正泰胜诉;另两个还在进行之中),自2004年开始,施耐德在欧洲德国、意大利、法国等多个国家先后对正泰提起多个专利侵权指控。

而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局透露,从1999年开始,施耐德曾先后在国外起诉正泰专利侵权的案件18起;在国内起诉正泰的专利侵权案6起。

例如,施耐德曾向法国巴黎大法院状告正泰产品侵犯了它三项专利,在其要求下,法院宣布了正泰产品销售禁令。

但是目前,法国巴黎大法院取消了这一销售禁令,正泰取得了初步胜利。

同样在意大利,一家跨国电气公司为了阻止正泰产品市场份额上升,向当地法院状告正泰产品五项专利侵权,并通过媒体大造舆论。

不过正泰日前已经赢了其中的三项专利案,这家跨国电气公司提出的和解要求也遭到正泰拒绝。

在去年正泰向施耐德提出上诉之后,法国媒体的舆论几乎全部倒向施耐德。

徐志武说:“他们认为正泰在胡闹,法国企业怎么会侵犯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正泰必输无疑。

他们甚至认为正泰的起诉说明中国民族主义浪潮正在复苏。

”   更让他感到心痛的是,中国国内某些媒体也站在施耐德一边为他们摇旗呐喊。

“很多中国人不知道,外企搞的是双重标准:对外叫嚣尊重知识产权,自己却大搞侵权的恶性竞争。

”   官司意义不在胜负  施耐德和正泰究竟谁是谁非,现在下结论仍为时过早。

“其实,最后谁赢了官司不重要,关键是我们从这件事中看到了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越来越强了。

”隆德成铭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研究员鹿毅忠认为,正泰和施耐德都很可能有不妥之处,“但至少正泰状告施耐德的事件表现出中国企业具有强烈的主动融入世界知识产权体系的意识,而许多企业恰恰都缺乏这样的意识。

”   中国的企业由于缺乏知识产权资源储备,只知道将产品出口到国外,却没有在国外注册专利的意识,往往被跨国企业抓住把柄起诉,往往还没有交锋就败下阵来,结果要么不应诉,甘愿缴纳高额的知识产权许可费用;要么继续为国外企业打工,赚取廉价的加工费。

而即便应诉,甚至最终中国企业打赢了官司,高昂的律师费用也是中小民企的沉重负担。

“起诉专利侵权,是跨国公司占有市场、排挤竞争对手的通常做法。

”南存辉同时认为,正泰的成功拓展引起了国外对手的高度警惕。

在他看来,施耐德此举的真正目的,不是简单的专利纠纷,而是希望通过打压和打击正泰,为其产业布局扫清道路。

但他否认对自己反诉施耐德出于同样的目的。

“我打官司的目的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增强民族企业的自信心,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成果。

”这位年轻精干的实业家说,中国的民营企业长期被人们看作是仿冒和跟风者的代名词,缺乏创新精神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他认为:“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中国企业面对的不仅是制造能力之争,更有制造权力之争。

”并希望通过这场成功的官司说明,重视对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的重要意义。

北京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刘道臣律师则表示,正泰在这起专利侵权纠纷中的胜诉,打破了中国企业在和跨国公司叫板过程中的心理弱势,是中国民营企业维权意识增强的具体体现。

专家呼吁,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纠纷将会越发凸显。

而中国企业的贸易竞争对手,也将会利用自身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优势对中国企业日益增长的竞争力予以抑制。

中国企业对此应该做好准备,及早应对。



构建知识产权立体保护模式的意义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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