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专利申请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国内专利 > 专利申请 >

关于规范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工作的介绍,《浙江专利导航管理办法》的介绍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4-06-14 16:17:42 浏览:



今天,乐知网律师 给大家分享:关于规范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工作的介绍,《浙江专利导航管理办法》的介绍。



关于规范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工作的介绍


推行企业、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加强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是持续提升知识产权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手段。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政策体系,采取奖励补贴等扶持措施,指导企业持续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通过引入第三方认证切实推进贯标工作落地见效。

目前,全国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的认证企业达2.6万家,近60%的获证企业认为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了企业创新能力、竞争优势和市场收益。

《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0-2022)、《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22)贯标认证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越来越多的创新主体认同认可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方面,贯标认证与企业实际融合不够,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尚未在企业运行中“生根开花”;贯标流程和认证规则“生搬硬套”,缺乏行业和专业特色;贯标认证辅导咨询和培训服务还不规范,认证审核人员专业能力离企业的实际需求有较大差距。

另一方面,部分地方贯标认证扶持政策导向不够精准,导致出现违规套利情况,甚至出现了“咨询机构编本子、认证机构盖章子”的“两张皮”现象。

一、强化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政策扶持的精准性 (一)突出政策扶持导向。

贯标认证的根本目的在于提升企业、高校、院所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

各地要聚焦企业、高校和科研组织创新发展需求,积极出台扶持政策,加强精细化管理,充分调动创新主体主动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积极性,推动政策精准落地。

要用足用好扶持政策,在奖励、资助、补贴、创新券等方式的资金奖励政策引导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政策“杠杆”效应,始终紧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升,加强工作的系统性,将创新主体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作为申报其他知识产权项目的重要条件,推动知识产权认证结果采信与各部门关联政策的协同联动。

(二)明确政策扶持对象。

各地要科学合理设立条件,以“择优奖励”为原则,优先奖励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优势明显、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企业、高校和科研组织。

要引导优秀的认证机构与优质的创新主体有效对接,鼓励认证机构加入高标准认证规则自愿备案名录,对其所认证的创新主体优先奖励。

对不符合《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及认证领域相关规定的,一律不予奖励。

(三)严格政策扶持范围。

各地要加强各级政策衔接,防止违规套利,以“不超额奖励”为原则,以奖励认证成本费用为基准,确保创新主体累计所获奖励总额不得高于实际发生认证费用,也不得高于“初次认证、监督审核至再认证”的首个认证周期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总额。

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不予列入奖励范围。

(四)规范工作程序。

各地要坚持全程透明、公正公开原则,制定完善奖励工作相关配套措施,认真做好资格审查、信用核查、结果公示、资金发放、监督抽查、绩效评价等环节工作,将奖励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快提升知识产权领域贯标认证服务能力 (一)加强业务指导上下联动。

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认证机构结合知识产权领域特点,制定符合知识产权质量效益要求的高标准认证规则,明确认证程序关键要点及责任主体。

近期,将组织开展认证机构认证规则自愿备案工作,实行备案机构名录动态管理,定期发布备案名录,地方优先奖励经备案名录内认证机构所认证的创新主体。

各地要对照备案的认证规则,对备案机构在认证过程中的行为及相关程序进行抽查。

抽查情况应及时向国家局反馈,以作为备案名录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推动完善认证行业自律。

在认证认可行业协会指导下,推动组建知识产权认证行业自律组织,建立健全自律行为准则、管理规范和自我约束等制度,开辟投诉渠道,主动搜集线索证据,实施行业自律监管。

积极搭建技术交流平台,开展业务交流活动,提升认证审核能力。

(三)加快推进认证机构专业能力建设。

组织编制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培训教材,开展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公益性培训服务。

引导认证机构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完善组织机构,推行认证机构公开承诺和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领域认证人才队伍。

三、统一规范知识产权贯标辅导咨询和培训服务 国家局依托现有网络平台资源,组织开发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在线课程APP等,免费为企业负责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内审员等提供灵活方便、统一规范的教育培训服务。

各地要支持事业单位承担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咨询公益服务。

倡导优质的代理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类型,积极开展公益性贯标认证咨询服务,不断集聚优质资源,为创新主体提供更多高端服务。

四、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奖励套利行为 各地要对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过程中的串通套利行为“零容忍”,积极受理、主动核查各种投诉举报线索,集中查处一批顶风违规的机构,连续曝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坏的典型案例,在近期迅速形成打击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苗头。

凡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为违法行为提供便利的,要依法依规予以追责。

对贯标认证对象和机构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要追回资金;情节恶劣的,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


《浙江专利导航管理办法》的介绍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2—2035年)》,加强专利导航管理,浙江知识产权局印发《浙江省专利导航管理办法》,明确了省内专利导航的职责分工、项目实施、支撑体系、成果运用、监督管理等内容,为有效指导和规范地方专利导航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浙江专利导航管理办法》,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参考借鉴,进一步加大对专利导航工作的支持、指导和管理力度,充分运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发挥好各类专利导航服务载体作用,不断提升专利导航服务区域产业创新发展工作效能。


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工作的介绍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遴选了160件地理标志纳入首批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

一年多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为抓手,深入推进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不断加强对纳入名录地理标志的工作联系、业务指导和政策扶持,有力带动了当地特色产业发展,为更高标准做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工作,进一步助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和品牌经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联系指导重点 有关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将纳入名录地理标志作为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大力推进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主要抓手,着力加强在提质量、树品牌、强产业、促能力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和服务保障,主动做好工作联系和上门服务,积极协调推动解决生产加工、品牌培育、产销对接等方面的困难问题。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法建立地理标志产业协会、促进会等行业组织,搭建信息交流与合作发展的服务平台。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积极组织协调各方力量,指导开展地理标志运用促进专家库、服务机构库建设,协助提供包括技术工艺、质量标准、法律咨询、品牌建设、营销渠道、融资保险等多方面内容的公益性联系指导和服务资源对接。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有关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在项目分配、部门协作、政策落地等方面对纳入名录地理标志予以倾斜支持,加大在相关专利技术转化、品牌培育推广、线上线下营销、产业融合发展以及金融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面向纳入名录的地理标志重点组织全国性、行业性、跨区域的品牌推介、经验交流、培训讲座等活动,及时提供国内国际相关会展论坛信息,支持参与中国品牌日、中国知识产权年会、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双品网购节”等重要活动。

重点支持相关地理标志富集区域建设地理标志展示推广中心。

在“一县一品”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中,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以地理标志为特色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

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有关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将纳入名录地理标志作为探索辐射带动产业发展有效路径的“试验田”,积极创造条件支持相关地理标志涉及的协会、企业、产业园区等各类主体参与“地理标志品牌+”专项计划、“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等专项工作,鼓励参与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建设等重要工作,延伸地理标志产业上下游链条,辐射带动区域内其他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打造区域品牌和特色产业集群。

四、扩大联系指导范围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定期组织遴选工作基础好、具备进一步培育和推广潜力的地理标志列入名录,逐步扩大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范围。

对于扎实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并对纳入名录地理标志支持有力的地方将在名额分配时予以倾斜。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分级遴选确定地方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加强分级指导、分类施策、梯度培育,在更大范围探索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和区域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

五、开展成效统计监测 有关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将纳入名录地理标志作为反映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的“晴雨表”,重点对反映直接促进产业发展的地理标志产品产值、出口额、关联产业(加工、物流、旅游等)产值、从业人员数量、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等情况进行统计监测,探索对能够反映地理标志品牌价值的地理标志产品销售溢价等其他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统计部门支持下,建立科学规范的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

六、做好经验复制推广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定期通过组织遴选、汇编发布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和区域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对纳入名录地理标志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的宣传推广。

有关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密切关注相关创新做法,及时归纳、总结、推广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提质强基、品牌建设、产业强链、能力提升等专项行动的成功经验,引导更多地理标志提升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

请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和本通知的有关要求,申报第二批拟纳入重点联系指导名录的地理标志,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综合各地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和对重点联系指导地理标志采取的支持措施情况,确定新一批重点联系指导名录。


更多关于 关于规范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工作的介绍,《浙江专利导航管理办法》的介绍 的资讯,可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专利代理 发明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