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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 专利申请进中国的官方绝限计算方式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1-10-18 17:51:33 浏览:

 
乐知网小编为专利申请的人介绍一下知识产权领域中,一文看懂 专利申请进中国的官方绝限计算方式。
 
绝限计算方式如下表:
 
途径类型有优先权无优先权PCT申请进中国发明/实用新型官方绝限=最早优先权日+30个月(利用宽限期的官方绝限=最早优先权日+32个月)
 
官方绝限=PCT国际申请日+30个月(利用宽限期的官方绝限=PCT国际申请日+32个月)
 
巴黎途径发明/实用新型官方绝限=最早优先权日+12个月
 
外观设计官方绝限=最早优先权日+6个月首次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无官方绝
 
限注:首次申请进中国,即既不主张PCT国际申请进国家也不主张优先权的普通申请
 
二、中国香港申请申请类型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转录标准申请官方绝限=基于中国/欧洲/英国专利申请公布日+6个月官方绝限=于中国/欧洲/英国专利申请授权公告日+6个月原授标准
申请有优先权:官方绝限=最早优先权日+12个月无优先权:
 
香港短期申请有优先权:官方绝限=最早优先权日+12个月无优先权:
 
官方绝限=最早优先权日+6个月无优先权
 
三、分案申请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的,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或者依据审查员的审查意见提出分案申请。
 
分案申请应当以原申请(第一次提出的申请)为基础提出。
 
针对以下几种情况提分案时,官方绝限计算方式具体如下(以最新官文为准):
 
原申请所处阶段分案绝限复审决定书(维持驳回)
 
官方绝限=原申请复审决定书(维持驳回)
 
官方绝限(计算方式:复审决定书(维持驳回)发文日+3个月)
 
驳回决定官方绝限=原申请驳回决定官方绝限(计算方式:驳回决定发文日+15天+3个月)
 
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官方绝限=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官方绝限(计算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发文日+15天+2个月)
 
视为撤回通知书 官方绝限=视为撤回通知书官方绝限(计算方式:视为撤回通知书发文日+15天+2个月)
 
对于已提出过分案申请,申请人需要针对该分案申请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再次提出的分案申请的官方绝限仍应当根据原申请计算(因分案申请存在单一性缺陷的除外)。
 
四、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官方绝限=自最早优先权日+3年
 
实审同时提实审及主动修改官方绝限=提实审绝限收到公布及进实审通知书/进实审通知书
 
进实审主动修改官方绝限=公布及进实审通知书/进实审通知书发文日+15天+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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