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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中,背景技术和有益效果,需要一一对应吗?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1-10-19 11:33:55 浏览:


有人问乐知网小编,专利申请中,背景技术和有益效果,需要一一对应吗?

答: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至少要包括摘要、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其中,说明书的结构又分为五大部分: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式。
 
说明书的背景技术,应当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另外,还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但是,仅限于涉及由发明或者实用新
型的技术方案所解决的问题和缺点。在可能的情况下,说明存在这种问题和缺点的原因以及解决这些问题时曾经遇到的困难。
 
有益效果是指由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直接带来的,或者是由所述的技术特征必然产生的技术效果。
 
有益效果是确定发明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是否具有“进步” 的重要依据。
 
通常,有益效果可以由产率、质量、精度和效率的提高,能耗、原材料、工序的节省,加工、操作、控制、使用的简便,环境污染的治理或者根治,以及有用性能的出现等方面反映
出来。
 
有益效果可以通过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结构特点的分析和理论说明相结合,或者通过列出实验数据的方式予以说明,不得只断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有益的效果。
 
但是,无论用哪种方式说明有益效果,都应当与现有技术进行比较,指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的区别。
 
也就是说,发明创造所获得的有益效果,应当和背景技术中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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