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专利申请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国内专利 > 专利申请 >

商品上架时间晚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早于授权公告日,算不算侵权?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1-10-19 14:57:54 浏览:


有人问乐知网小编,商品上架时间晚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早于授权公告日,算不算侵权?

答:
专利权的生效: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在未生效之前,权利是不存在的,所以在授权公告日前实施专利技术方案或者设计的行为,不算侵权。
 
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而言,在专利授权公告之前,专利申请文件并不会公开,除非申请人自己公开其技术方案或者设计,否则别人是无法通过专利途径来获知其专利内容并进行模仿的。
 
对于发明专利而言,由于是先公开后实审,所以别人可以在公开文件的情况下对专利进行模仿,对于这一阶段申请人的损失,专利法也作出了补偿规定。
 
《专利法》第13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发明专利申请,商标申请 业务)
 
更多专利申请,商标注册问题,欢迎咨询
 
TEL 182-1095-8705
 


关键词: 专利申请 专利侵权 外观设计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