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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前,市面上已经有流通产品,这个专利还有效吗?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1-10-20 16:30:27 浏览:


有人问乐知网小编,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前 ,市面上已经有流通产品 ,这个专利还有效吗? 

答: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设计。
 
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要满足以下条件:
(1)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3)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4)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如果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前,市面上已经有流通产品,说明这个专利是现有设计,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但是因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员一般无法得知在国内外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容易将已经公开使用的产品授予外观专利权。
 
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如果专利权人持续交年费,那么专利权将持续有效,直至专利权期满。
 
如何解决?
 
专利法第45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所以,已公开产品再申请专利获得专利权后,他人可以向专利局提起该专利权的无效请求,经过专利局合议组审理后,确认无效的,则下发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书,此时专利才会无效。
 
不经过无效程序,专利权不会自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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