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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毒瘤:编专利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1-10-26 22:42:08 浏览:

 
乐知网小编为专利申请的人介绍一下知识产权领域中,行业毒瘤:编专利。
 
目前,国内普遍创造水平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尤其是在大量的传统行业中,所谓的发明创造,好多竟然还停留在形状尺寸的改进上面,或者只是简单特征的等同替换。
 
工程师提出的技术方案,虽然在名义上属于职务发明,但大量的方案显然毫无创造性,或者只是思维的爬行;一部分仅仅是迫于工作指标,匆匆编排的形式文章;一部分则是简单单纯、直截了当的生产技术措施。
 
所谓的编专利业务中,重灾区主要在于材料领域、医药领域;就目前的审查制度,由于无需提供权威的实验证据,导致杜撰者可以在说明书中信口雌黄地说,这个成分比例限定在某某范围,可以获得极其突出的效果,实际上申请人提供的实验数据,完全是其随手乱填的,根本不足采信,真正的实验效果可能完全相反;此等专利申请完全可以认为,不能从技术方案本身导出技术效果;如若能给予授权,则申请人将各组分的比例分别限定在多个范围内,排列组合后分别申请专利,岂不能授权无数项专利,这岂不是放任其胡作非为吗?
 
材料方面的专利申请还算其次,作为任何一个正直的人,对于药物领域的这种不负责任的专利申请,都应抱有深恶痛绝之心;医药乃用于治病救人,胡编乱造的药方,如公然记载在专利公报上,并予以授权标记,其社会危害性完胜无证行医;
 
同时,也要扼杀一切对于该种未经合理检验的专利申请的鼓励和扶持现象。
 
事实上,对于医药技术,本身就应当经历反复的、大量的、严格的临床试验,才能确定其效果,那么建立一种公证机制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若受条件限制,导致这种公证机制难以及时完成,那也至少使这种必须经过严格实验检验的专利申请,区别于其它领域的申请,避免其摧毁专利局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更避免其祸害社会。
 
较为简便的方法,如,对于该种未经公证的专利申请,即便授权,在给出公证证据之前,始终不予公布。
 
或者对于该种专利申请,仅给予申请日登记,在未有提供公证证据之前,不予以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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