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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的八大误区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1-11-23 12:13:02 浏览:

 
乐知网小编为专利申请的人介绍一下知识产权领域中,专利申请的八大误区。
 
专利申请是企业技术成果保护的重要手段,专利申请从提出到申请完成要经过许多流程,过程复杂繁琐,所以,在申请专利时难免会有误区。
 
误区一: 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有技术人员认为,我发明出来的东西就属于我的,别人不可以用,其实这种认知是错的。
 
专利是一种垄断权,如果不申请专利,就无法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当他人盗取研究成果的时候,研发者对其成果不具有专利权,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无法追究盗用的法律责任。
 
许多“专利流氓”就是利用这一点率先于研发者申请专利,然后反过来倒打一耙,令研发者损失惨重。
 
误区二: 先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再申请专利,有些发明人取得了研究成果后不去申请专利保护而是先去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而这样就不可避免要公开技术内容,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而得不到保护。
 
误区三:做出了样品甚至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发明申请专利人中有很多人认为,这一技术方案只是一个粗略的想法,还没有投入生产,也没有产品问世,等有了产品再说。
 
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都是对一种技术方案的保护,而不是对产品本身的保护,因此,哪怕没有成型的产品,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进行专利申请了。
 
误区四: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申请了发明专利就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
 
误区五:严守“技术保密”,技术方案不清晰,很多单位的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造成很大的困难。
 
发明人对于保密与公开的度掌握不清,自以为的保护行为只会导致专利申请的效率降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很大概率会被驳回。
 
误区六: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有些发明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以为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研发工作。
 
即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者新改进,也不再选择申请专利。因为如果他人对该产品作出改进并申请专利,就会反过来限制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致使原专利权人在不经意间沦为“侵权人”,丧失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七:有专利证书就有了有效的专利权,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即使在你申请之前已经有人就相同的技术方案申请过相同的专利,你的申请仍可能会被批准。
 
即使是进行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也无法确保对世界范围内所有相关的文献资料都检索过。
 
所以得到专利证书,并不代表你的专利是真正有效的专利,只是代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对该专利申请的批准。
 
只有在你的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或者有人提出无效宣告,但复审委员会经过复审后维持了你的专利权,此时你的专利才是真正有效的专利。一旦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那么你的专利会百分之百地被无效掉,也就是说你并没有取得有效的专利权。
 
误区八:专利申请前不做任何检索,有些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没有做查新检索,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如何不确定,根本不知道其技术方案有没有公开过或公开使用过。
 
检索工作在专利申请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他人已经就某一技术方案申请过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公开,你没有做检索也去就这一技术方案申请专利,那只能是白白浪费时间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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