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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1-12-02 16:09:51 浏览:

 
乐知网小编为专利申请的人介绍一下知识产权领域中,如何选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
 
一、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保护对象的区别。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对象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
 
无确定形状的产品,例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保护对象。
 
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
 
发明专利,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发明专利的保护对象包括产品和方法及其改进。
 
发明专利的对象更宽泛。
 
二、实用新型和发明还存在其他很多区别。
 
申请人策略层面需要考虑和选择的问题。
 
(1)考虑该技术在业界迭代的速度,对于技术快速更新迭代的,则应尽可能考虑采用实用新型进行保护,例如电子产品、自动化相关技术。反之,可以采用发明专利保护。
 
(2)如果对申请专利的费用比较敏感,可以选择实用新型专利。
 
(3)对于前沿的重要技术突破,该领域技术迭代较慢的,可以选择申请发明专利。
 
(4)对于重要的技术突破,可以选择同时发明和实用新型。
 
三、树立正确的观念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1:误区:实用新型没什么价值,申请实用新型没什么用。
 
发明专利并非天赋异禀,在专利维权时也会面临挑战;实用新型也并非先天不足,同样也可以很好的保护技术创新,并为申请人带来丰厚的回报。
 
这些因素包括实用新型在授权阶段仅经过形式审查,容易获得授权,很多人为了获得政策资助,申请很多没有创新性的实用新型专利,并且这些专利是以获得专利证书为目的,存在大量的粗制滥造等,这些因素导致了人们对于实用新型的一些偏见。
 
但是,实用新型在维权阶段会面临严格的实质审查,会面临竞争对手、被控侵权方的全方位挑战,所以在申请实用新型时万不可疏忽大意。
 
实用新型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这些权利与发明是无差别的。
 
2:误区:我的技术方案很先进,我要申请发明专利,我们这个技术方案改进不是太大,申请实用新型。
 
错误的地方在于,将技术方案本身所具有的创新性的高低作为选择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标准。这样的选择可能会背离申请人的目标。
 
申请专利的目标是为了让技术方案得到专利保护,能够获合理的保护范围,能够获得专利授权,能够抵御专利无效程序的挑战和检验。
 
专利法对于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标准要求较低,对于发明专利的创新性标准要求较高。
 
想要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即本技术方案)的创造性的高度,也是一个客观上的事实,不会因为你申请了发明或是实用新型而发生改变。
 
专利法关于创造性的标准,在申请了专利之后,就站在了专利权人的对立面,会变成竞争对手或被控侵权者的武器,他们会拿这个创造性标准来检验本技术方案的创造性,看本技术方案的创造性高度是否达标,以决定你申请的专利是否能够站得住脚。
 
除了考虑发明和实用新型保护对象的差异之外,其他的因素应当基于申请人的策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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