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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 我国实用新型专利制度介绍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1-12-02 16:16:52 浏览:

 
乐知网小编为专利申请的人介绍一下知识产权领域中,一文看懂 我国实用新型专利制度介绍
 
自1985年我国第一部《专利法》实施以来,实用新型作为三种专利类型之一,在专利实践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对科技创新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国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现状及困境:
 
(一)实用新型专利,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我国对实用新型的审查采取初步审查制,即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和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其中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包括明显新颖性审查,而不包括创造性审查。虽然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要求具备创造性,但是在该实用新型授权时并无对于创造性的审查。
 
(二)实用新型专利制度在产业中的作用,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相对较低,能够鼓励企业不断研发一些实用的“小技术”,不断累积产业的进步。
 
因其创造性低、审查流程快捷,实用新型更容易满足一些企业的快速发展需求。
 
实践中,实用新型常作为发明专利申请的补充保护,与发明同日申请,即所谓的“同日申请”,实用新型可先获得授权,在发明专利申请具备授权前景的情况下,申请人可放弃实用新型,获得发明专利的授权。
 
(三)实用新型保护现状,我国的实用新型申请量和授权量已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我国实用新型专利的质量还有待提高。
 
(四)我国实用新型专利的发展趋势:
 
1.加强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提高实用新型授权质量。
 
2.发明专利申请引入延迟审查成为趋势,实用新型制度需相应调整目前,业界对在发明专利审查中引入延迟审查的呼声较高。
 
实用新型专利制度完善的建议:
 
(一)保证授权速度,同时提高实用新型授权质量相比发明,实用新型的一个重要优势就是授权快,且授权前无公开程序,既可以满足申请人快速授权的需求,避免因公开导致的临时保护问题,又因审查时间较短,不至于使得申请人的技术长时间处于保密状态而导致社会研发重复。
 
(二)考虑实用新型申请与发明专利申请的互相转化问题,我国目前“一发一实”制度可以部分解决实用新型申请与发明申请相互配合的问题,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并不一定对市场情况及侵权情况有准确的预估。若错过了提交时机,申请人将无法进行专利类型转换。
 
(三)考虑放宽新颖性标准,对符合条件,误公开的技术方案给予一定保护。
若申请人无意中误公开技术方案,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申请实用新型进行权利救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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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知识产权 实用新型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