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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专利申请是什么意思,怎样算“非正常申请专利”,有什么后果?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14 21:57:30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非正常专利申请是什么意思,怎样算“非正常申请专利”,有什么后果?

非正常专利申请是什么意思,什么是专利非正常申请?以及如何应对国知局的通知函和来电,具体处理措施



今年1月27日,国知局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重新明确了六种“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包括: (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75号局令)第三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二)单位或个人故意将相关联的专利申请分散提交;(三)单位或个人提交与其研发能力明显不符的专利申请;(四)单位或个人异常倒卖专利申请;(五)单位或个人提交的专利申请存在技术方案以复杂结构实现简单功能、采用常规或简单特征进行组合或堆叠等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常理的行为;(六)其他违反民法典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符合专利法相关规定、扰乱专利申请管理秩序的行为。

以上“单位和个人”包括同一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同一实际控制人。

相信 近期有很多企业和专利发明人 接到当地知识产权局或者代理机构 的电话通知,关于《非正常初步确认意见通知书》的内容,要么陈述不是“非正常”的理由,要么申请人主动撤回专利申请。

这回,国知局可能是动真格了。

据目前网上流传的几份文件看,多地知识产权局已发函,要求排查“非正常申请”。

以江苏为例,省局3月5日下发《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核查专利申请相关情况的函》。

涉及万余个江苏申请人,以及309家代理机构,其中江苏本省的代理机构149家。

这有点吓人,因为根据专代管理系统查询,江苏省现有的代的江苏代理机构都被波及。

其中,涉及3469件专利申请,以及946个申请人和101家代理机构。

两份通报的对于核查要求很明确,也很一致,申请人、代理机构都要担责: 1。 确属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专利申请全部撤回;2。 要求相关代理机构和签名代理师针对每件被通报专利申请,提交情况说明及整改结果报告显然,2018年发布的新《专利代理条例》这回也派上用场了! 那么非正常专利申请是什么,判定标准是什么? 大家来看下具体的原文: 2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就《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指出: 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是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以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虚构创新业绩为目的,单独或者勾联提交各类专利申请、代理专利申请、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等行为。

下列各类行为属于本办法所称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一)同时或者先后提交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或要素简单组合变化而形成的多件专利申请的; (二)所提交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或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 (三)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与申请人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明显不符的; (四)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系主要利用计算机程序或者其他技术随机生成的; (五)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系为规避可专利性审查目的而故意形成的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或设计常理,或者无实际保护价值的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或者无任何检索和审查意义的内容; (六)为逃避打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监管措施而将实质上与特定申请人关联或者受其控制的多件专利申请分散、先后或异地提交的;

非正常专利申请是什么意思,什么是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假如被误判非正常,该怎么办?



中国专利数量居世界前列,提高专利质量是国家对创新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近年来,为了成为知识产权强国,国家一直在对专利申请的相关政策进行规范,提高专利申请质量。

但当前仍存在一些地方对专利高质量发展要求重视不够、贯彻落实不力、盲目追求数量指标的现象,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仍然存在,严重扰乱行政管理秩序、损害公共利益、妨碍企业创新、浪费公共资源、破坏专利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于今年1月27日向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合开展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专项整治,明确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针对该类申请行为应采取的措施。

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那么,到底什么是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呢?3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的公告。

办法中明确指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是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不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虚构创新业绩、服务绩效,单独或者勾联提交各类专利申请、代理专利申请、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等行为。

同时,办法对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进行了界定。

(一)同时或者先后提交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或要素简单组合变化而形成的多件专利申请的; (二)所提交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或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 (三)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与申请人、发明人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明显不符的; (四)所提交多件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系主要利用计算机程序或者其他技术随机生成的; (五)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系为规避可专利性审查目的而故意形成的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或设计常理,或者无实际保护价值的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或者无任何检索和审查意义的内容; (六)为逃避打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监管措施而将实质上与特定单位、个人或地址关联的多件专利申请分散、先后或异地提交的; (七)不以实施专利技术、设计或其他正当目的倒买倒卖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 (八)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或者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诱导、教唆、帮助他人或者与之合谋实施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 (九)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正常专利工作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及相关行为。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专利法、《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第三次向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报了一批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通过计算机辅助筛查和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排查筛选出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

9月29日,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发表通知公告《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持续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整改工作的通知》中提到,四川省将对代理的尚未审结的所有专利申请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并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内容,积极协助申请人尽快将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全部撤回。

专利申请被误判为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假如专利申请被误判为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了,该怎么办? 根据《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中第三条规定,申请人对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初步认定不服的,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非正常专利申请是什么意思,怎样算“非正常申请专利”,有什么后果?



1一案多报 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 例:重复提交完全相同的申请; 例:实质相同申请,仅作简单变化,可以合案为了数量恶意分案申请; 例:就一项发明创造,不缴费或不办理授权登记手续而连续提交申请; 例:某外观设计申请为实质相同的设计,区别仅分别用在标贴、包装袋和包装盒上。

2明显抄袭 提交多件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 例:完全抄袭他人现有设计; 例:替换式抄袭,单纯材料的替换、改变要素关系且所产生的技术效果与现有技术相同或相似、抄袭现有专利附图; 例:拼凑式抄袭,已知技术的简单组合并且没有产生新的技术效果。

3东拼西凑 提交多件不同材料、组分、配比、部件等简单替换或者拼凑的专利申请 例:不同材料简单替换或者拼凑,以不同水果为原料提交了多件食品领域专利,各申请的区别仅在于水果原料的简单替换; 例:不同组分、配比简单替换或者拼凑,要求保护的均为功能性食品,撰写方式主要表现为常见食材中添加常见的中药材来治疗不同的病症。

4弄虚作假 提交多件实验数据或者技术效果明显编造的专利申请,多出现在医药、化工领域的发明专利 例:中药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主题均为治疗某种病症的中药制备方法,对病症的描述均不属于医药领域的科学术语,针对每种病症,试验案例相同,临床疗效全部为定性描述; 例:发明人涉及领域广泛或超出企业营业范围内领域,明显不符合个人研发能力,背离科技研发的客观规律。

5电脑合成 提交多件利用计算机技术等随机生成产品形状、图案或者色彩的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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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申请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