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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保密期限为多久,专利权人的防骗绝招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2 15:40:23 浏览: 次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中国专利保密期限为多久,专利权人的防骗绝招
中国专利保密期限为多久
国家对于专利保护是很重视的,并不是大家申请了专利保护后自己的专利就可以一直被保护下去的,专利保护也是有一个时间期限规定的,,那么中国专利保密期限为多久?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本条规定说明专利权不同于动产和不动产。
动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都是无时间限制的,但是专利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有效。
2、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专利申请需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公开充分、单一性等条件。
专利申请是发明人、设计人或者其他有申请权的主体向专利局提出就某一发明或设计取得专利权的请求。
依中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应向专利局提交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摘要、附图、优先权请求。
其中附图、优先权请求这两个文件就每个申请而言,并非均必不可少,但这有利于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案中,申请书应以书面形式,主要载明如下内容:授予专利的请求、发明或设计名称,申请人姓名及身份,代理人姓名及身份、签名。
1、专利申请前置准备: (1)应进行专利文献检索查新,以判断发明创造是否符合专利三性的基本条件。
这时对专利三性的判定仅仅是初步的,检索以尽量减少专利申请的盲目性、增加专利授权的把握性和授权后的法律稳定性。
(2)需要对竞争对手的技术经济发展动态及其专利策略作进一步分析,并检查本申请是否符合本方产品及技术经济的发展战略及专利战略。
(3)做好相关技术保密工作,委托专业专利代理机构代理。
2、专利申请不能过早,发明创造尚未基本完成就过早申请,技术公开后可能产生几种不利后果: (1)技术内容未充分公开,尚不能实施,被专利局驳回,不能授。
(2)被驳回的未成熟的专利申请可能给他人以启迪。
(3)可能造成专利的保护不严密、不完整,从而为他人提供改进、扩展和申请新专利的机会。
专利权人的防骗绝招
近年来,针对众多专利权人、发明家进行诈骗的事件屡见不鲜,由于骗子们在诈骗的数额方面控制得较为谨慎,这样,因损失不大,被骗后,大多数人也并没有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客观上助长了犯罪份子继续行骗的嚣张气焰。
一般说来,在时间上,诈骗诱饵往往被设置于某项专利被公开或授权公告的初期,这个时候,专利权人急于将专利转让出手以换取经济利益,'‘急燥’‘构成了自己容易受骗的最致命的弱点。
而且,对于大多数科研同行来说,由于一般发明的数量不会很多,专利公开或公告初期,自己往往缺乏项目转让的实际操作经验,缺乏对于骗术的识别能力,在这个时候就容易被骗子趁需而入,因此,此时注意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就是非常必要的! 从地理空间上来说,截止目前为止,大量诈骗行为往往集中来源于湖南和广东两省,两省典型的诈骗目的、特征和手法并不相同。
对于湖南来说,以岳阳、长沙、湘潭为中心,诈骗份子们实际上大多属于围聚在当地火车站周围的社会闲散人员,其来信中所标注的单位地址或者根本不存在、或者就是属于火车站周边地带(注意,这个特征非常明显),其诈骗目的或者属于合同诈骗或者根本就与专利无关(骗取专利之外的东西,更令人防不胜防),这类诈骗目前在湖南非常猖獗,其手法下面会有介绍;对于广东省来说,诈骗大多以真实法人的形式进行,诈骗手法往往是假借香港或美国某国际发明家协会广东办事处的名义进行,通过颁发发明金奖的形式骗取所谓的相关费用;另外,广东部分单位假借其他单位名义,以需要引进专利但要求进行资产评估为名,来骗取评估费用,实际上其真实身份就是该资格存在争议的评估机构。
另外,就目前情况而言,以“名人录”的形式骗取几百元书款,以“鸡毛信”的形式进行传销式的相互欺诈,也是屡见不鲜的典型手法。
骗术一:以购买专利为名,将专利权人骗到行骗者当地,在宾馆中双方洽谈转让细节,以博取专利权人的信任,似乎一切都已经谈妥,还煞有介事地要求回扣,然后提出由专利权人请客以联络与其单位领导的感情,由于请客吃饭在商场上很常见,就使人放松了警惕。
然后,被领到一家不起眼的小饭店(人们往往认为小饭店价格高也高不在哪里),等到结帐时,才发现其价格令人瞠目结舌(5、6百元,甚至近千元),自己是进了黑店。
由于此时是否被骗仍然难以识别,专利权人在难以判断的情况下还是如实支付了帐目。
接下来,对方所允诺的参观其企业的行程安排就开始变成漫长的拖延和等待。
如果,对方发现专利权人对合同缺乏知识,则下一轮欺诈即又告开始! 这种诈骗手法在经济发展的今天的确令人很难相信,但是如果是发生在某些经济落后的地区,则又是可以被理解的,感觉非常可气!如果在出发前要识别,则很简单,向对方索取其开户银行、开户帐号及税号资料,不要不好意思,基本的信用了解是必须的;如果已经到了当地,则’‘不见兔子不撒鹰’‘,可以请客,但必须是对其单位状况完全了解后再做打算! 骗术二:以高价作饵,不进行或只是进行极少量的细节磋商,要求发明人直接到骗子所在地签署协议。
届时,临时找来几个托并假称也是专利权人,由这些托与发明人竞争,最终以跳楼价格买下发明人的专利。
此时,由于发明人已经付出了高昂的差旅投入并投入了大量的精力,最终往往只能选择接受命运。
识别的办法是在前期就每一个细节与其进行详细磋商,骗子们往往考虑的只是拼命打压价格,细节根本就没有考虑过而且根本不懂也不谈! 骗术3三:以高价作饵,不进行或只是进行极少量的细节磋商,要求发明人直接到骗子所在地签署协议,并且前期洽谈特别强调要进行专利公证,似乎很可靠,实际上到了该地区并签署了协议后对方就不知所踪了!他的真实目的在于骗取公证费及其它费用。
公证单位确实是真的,但费用价格不对,差价被骗走,且不会支付任何转让金额,由于对方以虚假身份作掩护,发现问题时根本找不到他的存在;或者由其同伙乔装公证人进行团伙诈骗! 识别的办法主要还是前期细节磋商进行试探,另外,一定要到真实的公证单位进行公证,并且要确保咨询或公证时的公证人确实身份真实而不会是徘徊在公证处内的外来闲散人员!同时,我们还发现,使用这种骗术的骗子们往往从来不主动给发明人拨打长途电话,因为他自己根本就是囊中羞涩,如果接到来信后不要急于回电话,而是拖它几天,再打电话时往往发现其手机已经被停机,一种原因是付不起手机费,另一种原因是他需要更改号码以便逃避受骗者的查找,因此,对付这种骗术,拖延可能也是一个识别的好方法! 骗术四:来信给发明人,表示很有购买诚意,要求尽快将样品寄出以便自己的老板做出决定,他们往往同时给许多发明人去信,谁要是蠢得沉不住气到了主动快速满足其要求的时候,谁的专利也就到了被假冒上几年的地步了!这种骗子主要是拿准了一般专利在取得证书后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寻找买家或投产资金,在这个阶段内发明人往往根本无暇去市场上追踪自己的专利是否被仿冒,通过专利局进行监控需要交费,这时的发明家往往又面临资金的短缺问题,另外,他们信奉的是’‘世界之大,总有鱼上钩’'的哲学,也确实屡试屡成。
不容易识别,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签合同不给样品,必须看样品时也要确保让其交纳入门费,这最少可以弥补技术泄密的损失! 骗术五:泡沫购买法--与发明人联系,表示很有购买诚意,价格也还算可以,但强烈要求公证,并且强烈要求按照比例支付,比如签署合同时支付60%,产品合格后支付剩余的40%!必须指出,这种办法很难判定其究竟是企业的保护性行为还是预存欺诈行为!如果属于欺诈,诈骗方的主要目的就在于在产品投产后,以产品不合格为借口拒绝支付剩余的款额比例,由于已经做出公证,发明人如果不懂法,将很难收回其余的利益!说它很难识别,主要是因为诈骗方企业本身有一定的规模,需要技术改造但资金不足,借用这种办法来取得以少量资金杠杆获取大额专利权的目的。
对于这种可能存在的欺诈行为,只要是发明人确实已经取得专利证书,倒也不必担心,因为法律对此有明文规定,只要是获得专利权,法律将自动认为其已经可以被所属领域内的一般技术人员所理解,由于任何真实专利都属于公开技术,因此,法律规定只要是对方选择购买某专利(特指专利权转让性质的商业行为),即自动认为其已经对该专利的实施效果有了充分的认识和肯定。
生产为产品时,产品是否合格受很多因素制约,产品是否合格与专利是否有效无必然性联系!我国国内关于这种情况已经出现了大量类似案例,无一例外的是判定发明人胜诉。
企业从这个角度提出自己的条件,本身反映了其对于法律的无知!不过各位同行最好还是多一个心眼,毕竟法律诉讼的时间很长,如果最后对方企业根本无力支付剩余款项,不管从任何一个可能的处理方式来说,毕竟对于自己要造成损失!总之,如果在洽谈中发现持这种条件的对方态度生硬、死报着以上谈判条件不放,请千万小心!
在我国专利诉讼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专利权的申请到通过的时候,专利权是有保护期限限制的,那么我国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在我国专利诉讼的受理范围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申请专利意味着发明创造的保护期限是有限的。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其中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
这表明,一旦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后,最多只能获得20年的法律保护。
超过这一期限,你的发明和技术创新将被置于公众领域,无偿贡献给社会。
申请专利后意味着你的发明创造将被公之于众,任何人都可以轻易获得你的技术。
虽然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这种保护是被法律条文所严格限制的。
在我国这样一个地域广大的国家里,专利权在全国范围内的保护必然存在着很大障碍。
例如,如果你是黑龙江的一家企业,获得了某项专利权,而云南某企业侵犯了你的专利权,那么通过法律来补偿经济损失的成本将会很大,企业往往得不偿失。
发明创造被公布后,会有很多人在你的技术基础之上,再发展成新的发明创造。
尽管对于整个社会来讲,这标志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但对于单个企业而言,损失是难免的。
因为你的发明创造虽仍然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同更新的技术相比已经处于劣势,你的经济利益将难以保证。
文章开头处的案例就是如此。
申请专利权需要一定的费用,而获得专利权后也要缴纳年费。
虽然这些费用并不算高,但对于锱铢必较的中小企业来说,也不是可以随便乱花的。
特别是那些没有市场价值的发明创造,耗费这些时间、精力和费用来获得所谓的专利权更没有什么意义。
专有性 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所谓专有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权利。
也就是说,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依照其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
地域性 根据《巴黎公约》规定的专利独立原则,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对其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我国享有专利权或独占权。
如果有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使用或销售该发明创造,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搞清楚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很有意义的,这样,我国的单位或个人如果研制出有国际市场前景的发明创造,就不仅仅是及时申请国内专利的事情,而且还应不失时机地在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否则国外的市场就得不到保护。
时间性:所谓时间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有拥有得法律赋予得专有权只在法律规定得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得专有权。
至此,原来受法律保护得发明创造就成了社会的公共财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期限性 各国专利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对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一般在10-20年不等;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大部分国家规定为5-10年,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分别为20年、10年、10年。
无形性 专利权是无形的,不少人往往把专利权的这一特点视为其保护对象--专利权保护的技术,其实无形性是专利权本身。
否则如对商标来讲,其对象是图案,显然不是无形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下列专利纠纷案件: (一)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 (二)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 (三)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四)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 (五)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 (六)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 (七)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 (八)诉前申请停止侵权、财产保全案件;
中国专利保密期限为多久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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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专利申请 如何申请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