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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归属纠纷与专利申请权纠纷的区别,对于企业来说,应该如何保护自身的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2 22:42:28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归属纠纷与专利申请权纠纷的区别,对于企业来说,应该如何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呢?

专利权归属纠纷与专利申请权纠纷的区别



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侵犯了专利权往往会对应用该专利的产品造成实质性的损失。

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专利纠纷案件谁来管辖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专利行政案件即关于应否授予发明专利权、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或维持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专利纠纷案件中实施强制许可及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纠纷,由可能作为被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专利局所在地法院管辖,且为执法统一。

2、其余各类专利纠纷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各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法院同意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相应的各高级人民法院为第二审法院。

中国法院对涉及专利权纠纷案件除前述专属管辖外,对收案最多的专利侵权案件等还要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

这就是,即由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地)的有受理权的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

1、专利申请权纠纷 专利申请权纠纷是专利纠纷中的一类,主要包括:一是关于职务发明创造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纠纷;二是关于谁是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纠纷;三是关于协作(合作)完成或者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谁有权申请专利的纠纷。

2、使用发明创造的费用纠纷 专利申请公布或公告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创造的费用纠纷。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的规定,从公布专利申请起,到授予专利权止这段时间内,如果有人使用该项已经申请专利的发明,申请人有权要求取得报酬,或者保留在专利权被批准后补收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有关当事人如果因此发生纠纷,专利权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调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关于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纠纷 强制许可就是非自愿许可,是指国家的专利主管机关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经过行政程序允许符合条件的第三人利用该项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并向其颁发强制许可证,目的是限制专利权人垄断专利权。

但是,被许可使用人应当向专利权支付使用费。

有关当事人因此引起纠纷,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专利侵权纠纷 该类纠纷较多,主要包括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非法实施他人专利权的纠纷;假冒他人专利的纠纷;专利行政侵权纠纷,即专利机关作出了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决定和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侵犯甚至剥夺了专利权人合法权利而引起的纠纷。

5、专利权归属纠纷 是指发明创造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后,有关当事人之间就谁应当是真正的权利人所发生的确权纠纷。

专利权属纠纷最常见的是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的争议,以及某项专利权是否属于共有而产生的争议。

此类纠纷既可以由专利机关调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类纠纷只解决权属纠纷,即只解决专利权的主体,谁是专利权人,而不审查专利权的客体问题。

专利权归属纠纷与专利申请权纠纷有相似之处,即争议的焦点都是谁应真正持有专利技术。

6、专利许可或专利转让合同纠纷 专利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合同;专利转让合同,是指转让专利所有权的合同。

转让后,专利权人即丧失了专有权,而受让人即成为新的专利专有权人。

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这种专利合同纠纷,实践中正在增多。

第一,从时间上看,专利申请权纠纷发生在专利权授予之前,而专利权归属纠纷是专利权被授予以后的纠纷; 第二,从内容上看,专利申请权纠纷争议的焦点是谁对发明创造有权申请专利,而专利权归属纠纷是对已确定为专利的发明创造重新提出谁是专利权人; 第三,从形态上看,专利申请权争议的标的能否被授予专利尚处于未决状态,而专利权届纠纷争议的标的则是实际存在的一项已经专利机关确认的专利; 第四,从处理结果上看,专利申请权纠纷的处理不涉及专利权的归属,而专利权归属纠纷则必须明确判定谁是已被授予专利权的一项发明创造的真正权利人。



对于企业来说,应该如何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呢?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增强,抄袭原创或者山寨别人的创意都会受到群众们的抵制。

专利权人在申请国家专利成功之后,也不是完全没有侵权情况发生,也会有别人侵权,但是要勇敢反击。

接下来,关于发明专利被侵权怎么办的详细内容,就由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首先,将疑似侵权的专利技术与自己授权的专利技术进行认真的对比,看该技术特征是否确实落入自己专利的保护范围内,以确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

在此过程中,专利权人往往会过高估计自己的专利权,因此,最好委托专利律师对是否构成专利侵权进行分析,提供法律意见。

因为专利律师熟悉法律并且会站在客观的角度进行分析,因此,其法律意见比较客观公正,可以作为决策时的参考。

其次,专利权人还应对自己的专利权的专利性进行分析,以确定其有效性。

这需要认真研习该在专利权的专利评价报告。

最后,专利权人在确认自己的专利权有效、专利侵权成立之后,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索要赔偿和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一是企业在产品研发立项前,务必注意对已有信息进行充分检索。

2、二是企业在产品研发过程中,由于研发尚未完成,尚不能申请专利保护,因此应特别注意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以避免他人利用企业的研究成果抢先完成产品研发,抢先申请专利。

3、三是企业应当注意对作品著作权的保护,作品完成后应及时到版权部门进行著作权登记。

法律专家还建议,企业在必要情况下尽可能建立知识产权档案,以便在进行维权诉讼或者面临他人侵权指控时能提供足够的证据。

而在培育商业标识过程中,企业还应注意合法、及时、合理进行商标注册,因为如果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他人使用相同的商业标识就不构成侵权,这样企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资金培育的商业标识就会轻松为他人所使用,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两个方面: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

1、形式要件 (1)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 (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 (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对于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并不是形式要件。

但是,可以作为衡量其情节轻重的依据。

2、实质条件 构成专利侵权的实质要件,也就是技术条件,实质实施行为是否属于专利的保护范围。

如果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那么该行为人就构成了专利侵权。

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全部相同,则构成侵权; (2)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技术特征,也构成侵权; (3)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有相同的,有相异的,但是,相异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是等效的,仍构成侵权;否则,不构成侵权。

这里技术特征等效,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推断出某两种技术特征彼此替换后,所产生的效果相同。



专利权还具有的法律特征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

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一、合同当事人的义务与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专利权转让合同属于技术转让合同的范围,那么,专利权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而受让人则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承担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专利权转让与专利申请权转让的区别专利权转让与专利申请权转让两者既有相同之处,也有本质上的区别:(一)专利权转让中订立合同的标的是专利权,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标的是专利申请权;(二)专利权转让发生在专利授权之后,转让人为专利权人,而专利申请权转让则发生在专利授权之前,转让人为专利申请人。



专利权归属纠纷与专利申请权纠纷的区别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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